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十条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事故发生后逃匿的。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般事故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2、“.....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条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处上年年收入至的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第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以上死亡,或者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是指造以上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对事故发生单位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年年收入至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4、“.....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事故发生后逃匿的。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员伤亡的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人。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员伤亡的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般事故的,处上年年收入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年年收入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年年收入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年年收入的罚款......”。
6、“.....对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条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处上年年收入至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的第十条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第十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7、“.....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十条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小时。第十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8、“.....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发生般事故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颁布单位国务院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条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处上年年收入至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的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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