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条征收农用地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的农用县金湖县,盐城市盐都区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建湖县东台市大丰市,宿迁市宿豫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第十条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在企业就业的,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自由择业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别地区类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江阴市,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新北区武进区,苏州市姑苏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类南京市浦口区合区,宜兴市,溧阳市金坛市,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扬州市广陵区邗江区......”。
2、“.....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类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造成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未能及时足额到位的出具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的虚假凭证的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提供虚假审核意见的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第十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弄虚作假,冒领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第十条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住房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能够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对其住房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未能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按照与被征收住房面积相当的原则安排住房,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3、“.....具体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市县市人民政府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不留缺口的原则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从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十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参照社会保障基金有关规定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实现保值增值。第十条依法属于农村。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的倍计算。第十条征收农用地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的农用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农用地面积计算。征业的,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自由择业灵活就业的......”。
4、“.....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第十条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次月起,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倍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具体格给予补偿。第十条市县市财政部门应当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保障资金专户,管理核算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次性划入保障资金专户,并建立个人分账户。第十条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中的资金本息余额次性退还本人。被征地农民死亡的,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准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被征地前已经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时享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5、“.....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最低标准按照当地农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的倍计算。第十条征收农用地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的农用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第条省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第条根据土地价值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6、“.....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地补偿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标准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第章征地补偿第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土地区位条件制定征地补偿区片价格,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区片价格确定征地补偿费用。江体经济组织的部分土地补偿费,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不得挪作他用。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在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有关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依法履行职准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7、“.....同时享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第十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包括安置补助费及其增值收益和市县市人民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最低标准按照当地农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第十条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住房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能够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对其住房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未能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按照与被征收住房面积相当的原则安排住房,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第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承。第十条被征地农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8、“.....享受相关待遇。第十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创造就业条件,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和物价变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标准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第章征地补偿第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土地区位条件制定征地补偿区片价格,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区片价格确定征地补偿费用。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第十条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住房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能够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9、“.....按照与被征收住房面积相当的原则安排住房,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第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标准高于省人民政府的,执行国务院规定的标准。采煤塌陷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条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不少于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用于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第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市县市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最低标准按照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倍乘以计算。具体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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