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也可以自愿参加原籍的农村养老保险。第十条从事个体经营的务工人员可以按照务工就业所在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应当统筹考虑务工人员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务工人员就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务工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条务工人员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务工人员参加工会的权利。各级工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位不得干预用人单位依法自主使用务工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向用人单位和务工人员收取费用。颁布单位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为了保护进城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2、“.....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期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第十条签订劳动合同所使用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应当参照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制定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文本。第十条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全文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全文。第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务工人员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法定货币形式向全日制务工人员本人支付劳动报酬,至少每月支付次。非全日制用工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3、“.....建立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务工人员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统筹城乡就业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应当统筹考虑务工人员对公共服务的需要政主管部门应当遵循便民原则,依法为务工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居民身份证是务工人员务工就业和办理各种事务的身份证明。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务工人员务工就业和办理各种事务证明身份时,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务工人员出具其他证明材料。第十条鼓励使用务工人员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有关规定的务工人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购买租赁经济适用房。河南省调工作,提高劳务输入输出的组织化程度。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能,做好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4、“.....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对从事技术工种矿山建筑或者危险物品以及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务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培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颁布单位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有关规定的务工人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购买租赁经济适用房。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全文。第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务工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第条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在组织换届选举或者决定涉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为了保护进城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5、“.....第条本条例所称的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农村劳动者到城市务工的人员。第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劳动保务工人员可以按照务工就业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第十条各地应当将稳定就业的务工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流动性较大的务工人员可以参照务工就业所在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自愿参加原籍的农村养老保险。第十条从事个体经营的务工人员可以按照务工就业所在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法定货币形式向全日制务工人员本人支付劳动报酬,至少每月支付次。非全日制用工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将工资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致使务工人员工资被拖欠的,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6、“.....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第十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务工人员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制度。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并简化程序办理。鼓励和支持律师及相关法律从业人员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第十条务工人员户籍所务工人员就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务工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条务工人员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务工人员参加工会的权利。各级工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对用人单位依法监督。共青团妇联组织应当积极主动地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第十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有集体合同的......”。
7、“.....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条本条例所称的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农村劳动者到城市务工的人员。第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劳动保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全文。第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务工人员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法定货币形式向全日制务工人员本人支付劳动报酬,至少每月支付次。非全日制用工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将工资支当将稳定就业的务工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流动性较大的务工人员可以参照务工就业所在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自愿参加原籍的农村养老保险......”。
8、“.....缴纳社会保险费。第章公共服务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全文工资水平。第章社会保险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务工人员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特定高风险作业的务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全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全文。第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务工人员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法定货币形式向全日制务工人员本人支付劳动报酬,至少每月支付次......”。
9、“.....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将工资支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第十条对务工人员集中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经常性指导和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合法招用务工人员,保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处。第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务工人员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行使民主权利。第章就业服务第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务工人员就业培训和就业介绍工作的领导,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介绍工作。第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劳务输入输出工作机构和劳务信息网络建设,为务工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做好劳务输入输出的组织协调工作,提高劳务输入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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