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应当有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本条第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并保证网站上发布公告,并通报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十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月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全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实施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
2、“.....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第十条企业不得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其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冒用他人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实施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本办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第十条实施机关应当加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第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3、“.....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第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第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全文,应当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其他非法利益......”。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实施机关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第十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有下列情形之的,实施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续的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后,实施,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第十条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第十条企业应当依法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安全评价报告的意见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第十条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为用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第十条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对已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和储存设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第十条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未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责令限期申请,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为之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
6、“.....不依法处理的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办法第章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接到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依法处理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第十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其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并且擅自投入运行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申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全文。第十条企业不得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其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冒用他人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实施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本办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应当有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本条第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并保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
8、“.....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全文。实施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第十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后,实施机关应当组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实质内容存在疑问,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应当指派工作人员就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应当如实提出现场核查意见。第十条实施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机关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机关网站上发布公告......”。
9、“.....第十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月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年月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公布根据年月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修正第章总则第条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并且擅自投入运行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申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全文。第十条企业不得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其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冒用他人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实施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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