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后者行为人般只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关于抢劫犯罪数额的计算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关于审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关于抢劫犯罪数额的计算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
2、“.....不适用抢劫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据此,刑法第百十条规定的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十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抢劫罪和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抢劫存折机动车辆的数额计算,参照执行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转化抢劫的认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百十条等规定处罚。十抢劫罪的既遂未遂的认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
3、“.....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十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罚。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百十条等规定处罚。十抢劫罪的既遂未遂的认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为抢劫其他财物......”。
4、“.....被劫取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抢劫数额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机动车辆的,以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限寻衅滋事罪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人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时,客观上也可能表现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特征。这种强拿硬要的行为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前者行为人主观上还具有逞强好胜和通过强拿硬要来填补其精神空虚等目的,后者行为人般只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与绑架罪的界限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第,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第,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第,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
5、“.....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的,可依照刑法第百十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使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为抢劫其他财物,劫取机动车辆当作犯罪工具或者逃跑工具使用的,被劫取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抢劫数额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机动车辆的,以。据此,刑法第百十条规定的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
6、“.....而后者行为人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作为劫取他人财物的手段。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或威胁使用轻微暴力强抢少量财物的行为,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特征的,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般应在同时间同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般不具有当场性。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重罪定罪处。据此,刑法第百十条规定的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
7、“.....十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重罪定罪处罚。关于多次抢劫的认定刑法第百十条第项中的多次抢劫是指抢劫次以上。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抢劫罪犯罪劫取机动车辆的,以抢劫罪和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抢劫存折机动车辆的数额计算,参照执行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限寻衅滋事罪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人实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第,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般应在同时间同地点......”。
8、“.....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般不具有当场性。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为抢劫其他财物,劫取机动车辆当作犯罪工具或者逃跑工具使用的,被劫取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抢劫数额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机动车辆的,以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百十条等规定处罚。十抢劫罪的既遂未遂的认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
9、“.....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财物的目的前者行为人客观上般不以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方法强拿硬要财物,而后者行为人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作为劫取他人财物的手段。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或威胁使用轻微暴力强抢少量财物的行为,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特征的,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寻衅滋事的行为时,客观上也可能表现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特征。这种强拿硬要的行为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前者行为人主观上还具有逞强好胜和通过强拿硬要来填补其精神空虚等目的,后者行为人般只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前者行为人客观上般不以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方法强拿硬要财物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据此,刑法第百十条规定的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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