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公司分公司的筹建方案,应事先报监管办事处备案。未设监管办事处的,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贷款公司在分公司筹建方案进行检查评价,督促其完善资本补充机制贷款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第十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投资人加强对贷款公司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其资产质量进行审计,对其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有权根据贷款公司的运行情况要求投资人追加补充资本,确保贷款公司稳健运行。第十条贷款公司违反本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并表监管。第十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实施持续动态监管。第十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贷款公司资本充足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对资本充足率大于,且不良贷款率在以下的,可适当减少检查频率......”。
2、“.....或不良贷款率在以上的,要加大非现量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督促其完善资本补充机制贷款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第十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投资人加强对贷款公司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其资产质量进行审计,对其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有权根据贷款公司的运行情况要求投资人追加补充资本,确保贷款公司稳健运行。贷款公司的投资人依法享有资产收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全文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第十条经核准开业的贷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决定机关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十条筹建贷款公司,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筹建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筹建方案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非贷款公司设立监督管理,与投资人实施并表监管......”。
3、“.....第十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贷款公司资本充足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对资本充足率大于,且不良贷款率在以下的,可适当减少检查频率,支持其稳健发展对资本充足率低于大于,或不良贷款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第十条贷款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县域内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设立需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贷款公司分公司的筹建方案,应事先报监管办事处备案。未设监管办事处的,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贷款公司在分公司筹建方案备案后即可开展筹建工作。分公司的开业申请,由款公司解散的,由其投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第十条贷款公司因解散被撤销而终止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缴回金融许可证......”。
4、“.....并予以公告。第章附则第十条本规定所称农村地区,是指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及县以下地区。管质询责令停办业务等措施,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防范资产风险。第十条贷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贷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十条外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贷款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条本规定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5、“.....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贷款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第十条贷款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县域内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设立需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贷款公司分公司的筹建方案,应事先报监管办事处备案。未设监管办事处的,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贷款公司在分公司筹建方案行性研究报告筹建方案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非贷款公司设立地的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该投资人注册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意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贷款公司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开业申请。贷款公司申请开业......”。
6、“.....第十条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第十条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贷款公司可经营下列在以上的,要加大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并督促其限期补充资本改善资产质量对资本充足率降至以下,或不良贷款率高于的,适时采取责令其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停办所有业务限期重组等措施对限期内不能实现有效重组资本充足率降至以下的,应责令投资人适时接管或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第十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状况资产质十条外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贷款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7、“.....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全文。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贷款公司开展业务,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第十条经核准开业的贷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决定机关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十条筹建贷款公司,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筹建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筹建方案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非贷款公司设立困县及县以下地区。第十条外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贷款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条本规定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8、“.....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全文作报告章程草案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资料。第十条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第十条经核准开业的贷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决定机关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十条筹建贷款公司,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筹建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筹建方案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非贷款公司设立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
9、“.....建立科学的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增强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提高贷款质量。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全文。第十条筹建贷款公司,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筹建申请书可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章机构变更与终止第十条贷款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的,需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变更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住所修改章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第十条贷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申请解散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决定解散因分立合业务办理各项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资产转让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第十条贷款公司的营运资金为实收资本和向投资人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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