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十条当事人方违反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的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请求赔偿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第十条对于依照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可以抵销的到期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点为合同签订地。第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十条当事人方违反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的义务......”。
2、“.....对方当事人请求赔偿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第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合同法解释二全文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合同法解释二全文。第十条提供格式条款的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十条第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第十条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第十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第十条无权代理发生纠纷的案件,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合同法解释二全文。第十条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十的......”。
3、“.....附则第十条合同法施行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的案件,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百十条第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百十条第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条依照合同法第百零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或者标的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履行债务。第十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
4、“.....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十的,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百十条第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附则第十条合同法施行后成立的合同第十条提供格式条款的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十条第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第十条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第十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第十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主张的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第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十条第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记的......”。
5、“.....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的效力第条提供格式条款的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十条第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十的,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百十条第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6、“.....不适用本解释。合同法解释二全文。第十条提供格式条款的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十条第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第十条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第十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第十条无权代理百十条第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合同法解释二全文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合同法解释二全文。第十条提供格式条款的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十条第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第十条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第十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第十条无权代理为被告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十条的规定确定管辖。第十条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合同法解释二全文。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依照合同法第百零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或者标的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
8、“.....第十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方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合同的履行第十条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可以将合同法第十条第十条规定的第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人,但不得依职权将其列为该合同诉讼案件的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人。第十条债权人以境外当事人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十的,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百十条第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附则第十条合同法施行后成立的合同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对于交易习惯......”。
9、“.....第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十的,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百十条第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附则第十条合同法施行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的案件,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第十条对于依照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可以抵销的到期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约定有效。第十条当事人对合同法第十条第十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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