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第十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第十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法律行政法规规费由双方议定。第十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第十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第十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分之以上成员或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
2、“.....第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法实者分之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第十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3、“.....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第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第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第十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民主协商,公平合理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分之以上成员或者分之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承包程序合法。第十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第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第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第十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包方有下列行为之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第十条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的,该流转无效。第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者的利益关系......”。
5、“.....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全文网友投稿的其他义务。第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第十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按照规定统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民主协商,公平合理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分之以上成员或者分之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承包程序合法。第十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依法召开本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全文网友投稿。第十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第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十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的......”。
6、“.....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林地承包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承包年限年。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承包金额承包费用共计叁万伍仟元整,上打租次清。林地承包合同的林地发包给乙方开发经营种植柑桔速生丰产树等。现经甲方乙方充分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乙方承包的林地面积约为亩,承包租金为每年每亩元。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林地承包合同网友投稿变,承包期限不变,由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林地承包合同网友投稿。林地承包合同林地承包经营是目前我国林农对林地使用的主要方式。你知道林地承包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方违约,要赔偿另方的所有经济损失。此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份,镇合同管理部门份,林业局份,抚宁县公证处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经济赔偿给乙方,如国家需要征用的,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执行。甲方允许乙方将本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本合同各项条款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林地承包合同范文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
7、“.....山林至第片东至道,西至南刁山界,南至分水梁,北至道。第片东至小道,西至康各庄边界和村责任田,南至村责任田,北至道。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使用权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承包年限年。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承包金额承包费用共计叁万伍仟元整,上打租次清。合同签字后,如乙方必要经甲方小路运输,甲方应无偿提供土地筑路,路面不少于贰米伍拾公分米宽。如果有群众进入乙方承包的林地乱砍乱伐,侵害乙方的经营权益的,甲方村干部分界,如乙方承包的林地面积因权属争议有减少,甲方应当减少部分的面积数量对乙方投资费用和预期的正常收益作出经济赔偿给乙方,如国家需要征用的,按照国家法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合同双方甲方万安县窑头镇城江村小组,组长刘祥奎乙方泰和县澄江镇康华锋承包事项甲方将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积大约亩承包给乙方造湿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林地承包合同范文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为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发挥林地的经济效益,经甲方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甲方愿意将属于甲方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承包年限年。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8、“.....上打租次清。合同签字后,变,承包期限不变,由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林地承包合同网友投稿。林地承包合同林地承包经营是目前我国林农对林地使用的主要方式。你知道林地承包林地发生权属争议的,甲方负责调处纠纷,并明确分界,如乙方承包的林地面积因权属争议有减少,甲方应当减少部分的面积数量对乙方投资费用和预期的正常收益作出林地承包合同网友投稿律政策规定执行。甲方允许乙方将本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本合同各项条款不变,承包期限不变,由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变,承包期包合同。第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第十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第十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法律行政法规规费由双方议定......”。
9、“.....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第十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第十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分之以上成员或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法实者分之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