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另外,被申请人仅根据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是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对此,申请人想作以下说明在审诉讼阶段,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否认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且不承认定。综上所述,的受伤并不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其受伤完会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被申请人认定为因工负伤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严重偏袒方,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此致县人民政府申请人县中板厂工伤复议申请书范文申请人被申请人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受伤为工伤无事实依据。右眼受伤事,被申请人并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在没有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认定了为工伤,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右眼受伤事......”。
2、“.....但经过法院审理,并没有办法认定右眼受伤系在该医院受伤,此事实说明了受伤事很难被认定为是在履行单位安排的任务时受伤的情况,对其受伤认定为工伤缺乏事实依据。被申请人认定的工作单位为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属浦江路号,负责人不详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扬江人社工认字第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依法认定在年月日的死亡为非因公死亡不属于工伤。篇工伤复议申请书范文公司因为意外导致受伤,所以可以申请工伤,如果工伤申请不通过,还可以申请复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工伤复议申请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起来看看吧,工伤复议申请书范文申请人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总五篇工伤复议申请书范文网友投稿了证人出庭作证,且此证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珍有亲属关系。此证人出庭作证,否认申请人年月份在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且其称并不认识申请人。但......”。
3、“.....申请人年月份在南京公司工作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申请人认为,南京公司在审诉讼阶段向法院提供了虚假的证人证言。此次工伤认定阶段,南京公司又向被申请人提供了证人证言,且证人均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存有利害关系,故申请人认为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不足采信。而被申请人却单方采信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还申请人以公道。五篇工伤复议申请书范文网友投稿。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作任何调查,甚至连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都没有联系,直到看到被申请人的认定书,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请人已经启动了工伤认定程序,被申请人仅凭等人的面之词就轻率认定,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被申请人在向等人单方调查核实的过程中经常只有人进行,严重的违反了工伤认定办法第十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对此,申请人想作以下说明在审诉讼阶段,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否认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4、“.....为了证明其主张,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份经律师调查取证的书面证言。份为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食堂员工的证言,份为南广学院门卫的证言,份证言均证明申请人年月至月在南广学院工作。另外,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审阶段申请证据,更未列明其调查核实的经过和依据,显而易见,被申请人所作工伤认定决定书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的工伤认定办法第十条关于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之规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其次,是在年月日凌晨时左右骑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时值冬日,凌晨点天还未亮,点钟就去上班,时间也有点太早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并不认识申请人。但,事后事实证明,申请人年月份在南京公司工作与其存在劳动关系......”。
5、“.....申请人认为,南京公司在审诉讼阶段向法院提供了虚假的证人证言。此次工伤认定阶段,南京公司又向被申请人提供了证人证言,且证人均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存有利害关系,故申请人认为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不足采信。而被申请人却单方采信了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所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现申请人对该工伤认定不服,特依法向贵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支持申请规定之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对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应作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限定。本案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是在凌晨时,并不是在上班途中的合理时间,所以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明显适用法律。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扬江人社工认字第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程序违法,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依法撤销被申请人扬江人社工认字第号工伤认而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吃饭时间为个人休息时间......”。
6、“.....吃饭上厕所为个人最根本的本能需求,不应将此时间段定为工作休息时间,况且吃饭也是为了上午的工作需要做准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的此种情况应认定为工伤。另外,被申请人仅根据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是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对此,申请人想作以下说明在审诉讼阶段,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否认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且不承认伤。请求事项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宁劳社工认字第号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并确认申请人于年月日发生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事实与理由年月,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宁劳社工认字第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汪学明于年月日发生的事故伤害认定为不属于工伤。申请人认为该工伤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就职于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厨师长职,此审法院判决书业已认定。而被申请人将申请人职业定为生产运输工人,此为认定书......”。
7、“.....申请人认为该工伤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就职于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厨师长职,此审法院判决书业已认定。而被申请人将申请人职业定为生产运输工人,此为认定事实。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书认定的案情为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此与实际事实不符。实际情况是申请人身为厨师,他的工作职责就是为学校师生提供饮食,因此,别人休息的时候正是他们综上所述,的受伤并不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其受伤完会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被申请人认定为因工负伤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严重偏袒方,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此致县人民政府申请人县中板厂工伤复议申请书范文申请人被申请人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对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应作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限定。本案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是在凌晨时,并不是在上班途中的合理时间,所以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明显适用法律。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扬江人社工认字第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程序违法,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依法撤销被申请人扬江人社工认字第号工伤认了证人出庭作证,且此证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珍有亲属关系。此证人出庭作证,否认申请人年月份在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且其称并不认识申请人。但,事后事实证明,申请人年月份在南京公司工作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申请人认为,南京公司在审诉讼阶段向法院提供了虚假的证人证言。此次工伤认定阶段,南京公司又向被申请人提供了证人证言,且证人均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存有利害关系......”。
9、“.....而被申请人却单方采信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依法撤销被申请人扬江人社工认字第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还申请人以公道。而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吃饭时间为个人休息时间,对此申请人不服。吃饭上厕所为个人最根本的本能需求,不应将此时间段定为工作休息时间,况且吃饭也是为了上午的工作需要做准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的此种情况应认定为工伤。另外,被申请人仅根据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是在五篇工伤复议申请书范文网友投稿实。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书认定的案情为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此与实际事实不符。实际情况是申请人身为厨师,他的工作职责就是为学校师生提供饮食,因此,别人休息的时候正是他们工作的时间。事故发生当天,大概在点多,学生早餐时间也接近尾声。申请人看食堂就餐人员不多了,也不太繁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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