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第章工资与支付第十条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其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其工资的确定和调整与其他职工同等对待。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每月按时足额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因农民工违规操作给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工会意见十日内书面答复处理结果。对不纠正又不答复的,工会组织可以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部门对本级工会组织提请处理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并在十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工会。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网友投稿。第十条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2、“.....并将有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农民工工作。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宣传,做好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适龄子女的免疫工作。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文化活动。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以及文化经营单位文艺工作者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用人单位应当等有关行政部门对本级工会组织提请处理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并在十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工会。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十年来农民工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权益保护虽得到了定的改善,但依然存在着系列问题。以下是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全文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条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户籍在农村有工资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网友投稿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清偿因拖欠工程款而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筑施工企业预存的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其承建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第十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招用农民工之日起个月内,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规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年不与农民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宣传......”。
4、“.....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文化活动。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以及文化经营单位文艺工作者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支持农民工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第十条农民工在参与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以及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方面,与其他职工享有同等权利。第章权益救济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十条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农民工提供个人工资清单,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和领取工资者的签字,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第十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应急周转金制度,用于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预存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预存的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各级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结合自身职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的,由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向农民工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收取费用的对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依法处理的侵害农民工人身权财产权和劳动权的贪污截留或者挪用农民工就业培训专项资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资金的。第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加强对建筑矿山装备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
6、“.....建设单位预存的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清偿因拖欠工程款而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筑施工企业预存的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其承建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例规定,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农民工依法参加工会的,由工会组织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相关工会。第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用农民工时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保证金以及其他不合理费用,扣押农民工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资格证毕业证等证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网友投稿......”。
7、“.....解除其劳动合同。第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督促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被派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第章工资与支付第十条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其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其工资的确定和调整与其他职工同等对待。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每月按时足额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因农民工违规操作给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第十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招用农民工之日起个月内,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规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年不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部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基础资料,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第十条农民工享有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规定的义务。企业职工方在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平均日工作时间或者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工作和休息方式。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农民工结婚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益。劳动合同中不得有限制农民工结婚生育方面的内容。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网友投稿。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和防范意识。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加强日常检理农民工的举报和投诉,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
9、“.....加强对建设领域市场主体的监管。第十条农民工认为有关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工会意见十日内书面答复处理结果。对不纠正又不答复的,工会组织可以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例规定,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农民工依法参加工会的,由工会组织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相关工会。第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用农民工时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保证金以及其他不合理费用,扣押农民工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资格证毕业证等证件的......”。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