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法第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该条文有个并列条件,是违法行为轻微是行为人有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事实是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个并列条件必须规定种行为应在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生产销售以孕妇婴绿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方式和幅度内自由选择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的权力,但这种自由裁量的权力仍受法律约束,不是主观随意性的裁量,法律规范规定的种类和幅度是自由裁量的范围,而法定情形是自由裁量的基本尺度,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浅析药品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行为网友投稿正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是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自由裁量应当以违法事实为依据......”。
2、“.....选择较为合理的处罚种类和幅度,不应将个人好恶行为人的经济实力以及执行力的难易等因素作为裁量标准的处罚方式,或者在允许的幅度内选择较重的处罚。浅析药品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行为网友投稿。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方式中选择较轻的处罚方式,或者在允许定情形,若给予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倍的罚款,显然违背自由裁量的法定原则相反,在没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的情况下,给予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倍的罚款,也违背了自由裁量的法定原则。自由裁量的公平公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自由裁量的法定情形自由裁量是法律赋予行政主体在法律规范规定的方式和幅度内自由选择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的权力,但这种自由裁量的权力仍受法律约束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3、“.....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不是主观随意性的裁量,法律规范规定的种类和幅度是自由裁量的范围,而法定情形是自由裁量的基本尺度,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从重处罚情形。从重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方式中选择较重行政处罚法第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该条文有个并列条件,是违法行为轻微是行为人有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事实是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个并列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情节和危害后果,在不考虑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的情况下,先选择种处罚方式和幅度,再依据其违法行为的法定情形......”。
4、“.....这种分步实施的裁量方法,有利于规范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既不轻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比如,无证经营药品和无证经营假药,前者侵害了药品市场秩序后者既侵害了药品市场秩序,又侵害了公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处罚。减轻处罚介于免予处罚和从轻处罚之间,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最低限度以下,对违法行为人适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法定情形自由裁量是法律赋予行政主体在法律规范规定不是主观随意性的裁量,法律规范规定的种类和幅度是自由裁量的范围,而法定情形是自由裁量的基本尺度,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从重处罚情形。从重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方式中选择较重正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是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自由裁量应当以违法事实为依据......”。
5、“.....选择较为合理的处罚种类和幅度,不应将个人好恶行为人的经济实力以及执行力的难易等因素作为裁量标准处罚的执行率考虑,主观给予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行为有悖于法律精神,违背自由裁量的法定原则。比如,药品零售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假冒合法厂家生产的利可君片,当事人不属于累犯,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等浅析药品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行为网友投稿自由裁量行为,使自由裁量更具说理性合法性免予处罚情形。免予处罚即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考虑到些法定情形,对应受行政处罚的当事人不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浅析药品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行为网友投稿正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是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自由裁量应当以违法事实为依据,结合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因素,选择较为合理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6、“.....执法人员应充分查实行为人的违法事实具体违法情节以及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选择较为合理的处罚种类和幅度。笔者认为自由裁量般的做法是,执法人员根据行为人的违法事实具体违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免予处罚情形。免予处罚即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考虑到些法定情形,对应受行政处罚的当事人不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自由裁量的法定原则。无法律则无行政,这是任何行政行为普遍生命安全和健康,两者的危害后果明显不同,若实施同幅度的处罚,显然过罚不当。自由裁量的具体适用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是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也是衡量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的现实要求。在具体执法实践中,要做到不是主观随意性的裁量,法律规范规定的种类和幅度是自由裁量的范围,而法定情形是自由裁量的基本尺度......”。
7、“.....从重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方式中选择较重因此,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要健全说情登记制执法回避制执法监督案件合议和评查等制度,力求自由裁量的公平与公正。自由裁量的过罚相当原则。过罚相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定情形,若给予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倍的罚款,显然违背自由裁量的法定原则相反,在没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的情况下,给予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倍的罚款,也违背了自由裁量的法定原则。自由裁量的公平公构成免予处罚的情形。另外,行政处罚法还规定,违法行为在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事实不清或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不满十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循的法定原则......”。
8、“.....但这种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规范规定的方式和幅度内实施,并根据违法事实情节和后果依法给予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免予行政处罚。在现实中,执法人员往往基于和谐执法或浅析药品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行为网友投稿正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是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自由裁量应当以违法事实为依据,结合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因素,选择较为合理的处罚种类和幅度,不应将个人好恶行为人的经济实力以及执行力的难易等因素作为裁量标准时具备,才能构成免予处罚的情形。另外,行政处罚法还规定,违法行为在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事实不清或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不满十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定情形,若给予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倍的罚款,显然违背自由裁量的法定原则相反......”。
9、“.....给予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倍的罚款,也违背了自由裁量的法定原则。自由裁量的公平公假药劣药的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员伤害后果的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方面从重处罚情形。从重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方式中选择较重的处罚方式,或者在允许的幅度内选择较重的处罚。浅析药品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行为网友投稿。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处罚。减轻处罚介于免予处罚和从轻处罚之间,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最低限度以下,对违法行为人适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法定情形自由裁量是法律赋予行政主体在法律规范规定不是主观随意性的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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