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客观真实反映房屋安全状况。鉴定的程序方法和鉴定报告,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及其鉴定人员对作出的鉴定报告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条房屋有下列情形之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地基基础或者结构构件出现明显下沉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后仍需继续使用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车站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分之的,应当至少每年进行次安全鉴定。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本条规定情形的房屋,应当及时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按照规定委托鉴定拒不委托鉴定的,区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公共安全需要组织鉴定。第综合监督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房屋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编制农民住房套型设计图集推广设计方案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房屋建设......”。
2、“.....第十条层以上农村房屋应当选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免费推广的设计方案,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个人进行设计其他农村房屋可以参照执行。第十条农民自建层以上住宅以及其他农村房屋应当符合国家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施工。第十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农村房屋建设服务平台,提供标准化多元化的设计和施工服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房屋规划建设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第十条农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集中新建的农村房屋等建设项目,应当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国家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第十条农村房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与使用人管理人不致的,使用人管理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并依法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权属不清的,使用人管理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3、“.....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社会参与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房屋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臵机制,保障经费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执法力量。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市区人民政府规定职责,做好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第条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由住房保障和房产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城市管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本市建立市区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房屋使用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建立全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加固设计施工单位白蚁防治单位名录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开组织编制全市房屋安全应急预案......”。
4、“.....第十条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在辖区内履行下列职责实施房屋结构变动安全许可审批定期组织房屋使用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危险房屋巡查,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时进行危险房屋治理负责辖区内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的监督管理,督促安全维护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开展日常维护巡查工作编制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做好房屋安全应急处臵工作依法查处房屋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宣传房屋使用安全和白蚁防治知识指导和监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服务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南京市房屋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网友投稿续使用的车站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分之的,应当至少每年进行次安全鉴定。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本条规定情形的房屋......”。
5、“.....区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公共安全需要组织鉴定。第十条进行地下设施管线桩基深基坑爆破及降低地下水位等施工,可能对周边房屋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施工影响鉴定。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及时将鉴定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建设单位应当依据鉴定报告,结合实际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发生危及房屋安全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所在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排险修复。第十条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定区域内房屋受损的,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第十条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权属日常维护巡查工作。第章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第十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治理危险房屋消除安全隐患,发现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
6、“.....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会同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村庄综合治理,有计划地对辖区内手续不全的农村房屋依法采取补办手续拆除改建等方式进行治理。第十条市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下列农村房屋管理工作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指导和综合监督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房屋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编制农民住房套型设计图集推广设计方案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房屋建设,指导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房屋建设的用地指导和监督。第十条层以上农村房屋应当选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免费推广的设计方案,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设限期改正,并可处以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第十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款第款规定,提供虚假鉴定报告的,由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
7、“.....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房屋安全鉴定第十条在本市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单位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设备,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管理规定,并向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鉴定结论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应当客观真实反映房屋安全状况。鉴定的程序方法和鉴定报告,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及其鉴定人员对作出的鉴定报告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条房屋有下列情形之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地基基础或者结构构件出现明显下沉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后仍需继续使用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设备工具和建筑材料。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装饰装修工程和单位的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项第项规定,装饰装修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抗震措施......”。
8、“.....由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项规定,装饰装修拆改房屋防火措施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项规定,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紧邻或者穿越房屋基础进行深基坑地下工程等施工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第十条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条规定,未经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的方案施工的,由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千,但须继续观察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鉴定报告注明的条件和时限使用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解危技术措施方案......”。
9、“.....并按照设计单位确定的后续使用年限使用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使用人应当停止使用,立即迁出整体拆除。适用于整栋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须立即拆除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使用人应当立即迁出。第十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定报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十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第十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协助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纳入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投诉协调机制负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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