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总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第十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本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鉴定时间超过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本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时间为准。第十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
2、“.....第十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不遵守总关行为规范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在全体职工大会做检查罚款元以示教育降职降级。人事本部应随时对职工进行考核,发现符合工资降级的情况时,随时提出书面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每年年末,人事本部对职工进行考核时,将以处罚情况作为主要依据之,提出不称职的各级领导岗位人员和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的名单,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降职降级。第十章待岗第十条为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职工,总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岗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由于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岗者无部门接收者本岗位天以上没有工作任务者。参加长期脱产培训期间。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按擅离岗位处理......”。
3、“.....应先由所在部门写出书面意见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协调后仍无法安排岗位时征得工会同意,填写待岗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待岗职工接到待岗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好交接手续,脱离工作岗位。待岗期从人事本部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第十条待岗职工由人事本部统管理,每月组织次活动。待岗职工连续个月不参加活动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第十条人事本部应组织待岗职工进行转岗培训,培训合格者由适当的部门聘用上加业余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第章奖罚第十条总公司本着开拓者奖,空谈者罚的原则,根据职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第十条奖励范围。有以下表现之的职工给予次性奖金为总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的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为总公司挽回十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误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的......”。
4、“.....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次性奖金。有以下表现之的职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总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总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为总公司作出重大贡献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为总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贡献。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在年末十月份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人事本部将各项奖励作为职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项重要依据。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奖励建议。第十条处罚范围职工有以下表现之者,给予罚款违反总公司规章制度给总公司造成誓在每年月和十月集中举行。第十条总公司对全体职工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业务和文化素质的培训......”。
5、“.....第十条总公司职工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部分。第十条总公司内部培训主要包括岗上培训通用课程培训专题培训岗位交流等。全体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总公司每年对通用课程的培训结果进行至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安排相结合。参加总公司专题培训的人员均严格考勤,般不得请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请假应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次,个人支付培训费元,公假和病假有证明者次支付元。专题学习结束后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第十条为培养具有全面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人才,总公司每年安排定比例的管理部门人员到系统企业单位进行岗位交流,在本岗位工作年以上完成岗位年度计划的人员可申请进行交流。系统企业单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训人员的义务。第十条总公司外部培训包括半脱产学习短期全脱产学习和长期全脱产学习。凡总公司正式职工均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
6、“.....申请外部培训的职工应写出书面申请,部门总经理批准后报人事本部审核并与总公司签署培训协议书,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第十条经批准参加半脱产学习的职工,总公司支付分之的学费或代培费。第十管理制度汇总区本企业的特点及具体情况并参考总公司劳动合同文本的条款制定。第十章建立幢全备项管理制度第十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并参照总公司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审批,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应报人事本部备案。这些规章制度原则上应有以下方面的内容劳动合同制实施方案。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资管理办法。奖惩办法等。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总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第章总则第条劳动合同制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权利......”。
7、“.....为了做好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实施工作,保障总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条签订劳动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北京市有关法规,明确总公司与职工的责任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第章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第条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职工双方以书面的形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他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应有书面委托书。第条为避免劳动合同出现无效条款胎生育的,每多生个婴儿,增加产假十天。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对待。女职工怀孕不满个月流产的,可以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天至十大的产假,怀孕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十天产假。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个月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小时......”。
8、“.....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女职工产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内给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个婴儿多给十分钟,每天的哺乳时间在月内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以下奖励假与产假同等对待。实行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后给予奖励假十天,男职工给予奖励假十天已婚育龄女职工年满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给予奖励假天育龄男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不言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给予奖励假十天。第十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第十条职工参加家长会追悼会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设备修缮等,持有关方面通知或证明并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按公假论。第十条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小时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第十条总公司对所有职工给予年度休假。具体办法如下职工在完成任务后......”。
9、“.....视为出勤。部门正副职每年事本部代管。第章各级领导岗位人员的考核第条人事本部组织总公司有关部门对人事本部考核范围的领导岗位人员每年进行至次考核评议。特殊情况下随时进行考察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上述管理人员提出聘任解聘或奖惩的建议。每年总公司管理部门应于月十日前将对总公司所属企业进行的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汇总,人事本部负责对所属企业的领导岗位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奖惩方案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第十条考核的依据和内容以国家干部政策有关劳动法规总公司的人事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工作业绩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德才勤绩等个方面的全面考核。第十条考核的办法群众评议个别谈话开座谈会民意测验等。第十条下列领导岗位人员每年月十日和次年月十日前两次回总公司向总公司领导和管理部门述职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正职负责人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副总经理福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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