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该制剂的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向能源部报送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抄报卫生部。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打印版。第十条国家根据需要,对放射性药品实行合理布局,定点生产。申请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征得能源部的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筹建手行临床试验或者验证前,应当向卫生部门提出申请,按新药审批办法的规定报送资料及样品,经卫生部审批同意后,在卫生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临床研究。第条研制单位在放射性新药临床研究结束后,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经卫生部审核批准,发给新药证书。卫生部在。第章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进出曰第十条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向能源部报送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抄报卫生部。第十条放射性药品的进口业务,由对外经济贸易部指定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的规定办理。进出口放射性药品,应当报卫生部审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打印版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第十条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包括患者排出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第十条放射性药品的运输,按国家运输邮政等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身携带放射性药后方能生产。第条研制单位研制的放射性新药,在进行临床试验或者验证前,应当向卫生部门提出申请,按新药审批办法的规定报送资料及样品,经卫生部审批同意后,在卫生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临床研究。第条研制单位在放射性新药临床研究结束后,向卫生部提出特点,提出该制剂的药理毒性等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卫生部备案。该制剂只限本单位内使用。第十条持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单位,必须负责对使用的放射性药品进行临床质量检验,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等项工作,并定期向所在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律不准生产销售放射性药品......”。
3、“.....期满前个月,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分别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后报卫生部。第十条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包括患者排出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第十条国家根据需要,对放射性药品实行合理布局,定点生产。申请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征得能源部的同意后,方可出申请,按第十条审批程序批准后,换发新证。第十条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已有国家标准的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部征求能源部意见后审核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凡是改变卫生部已批准的生产工艺路线和药品标准的,生产单位必须按原报批程序经卫生部批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年,期满前个月,医疗单位应当向原发证的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换发新证。第十条持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单位,在研究配制放射性制剂并进行临床验证前,应当根据放射性药品的特点......”。
4、“.....第章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第十条医疗单位设置核医学科室内位素室,必须配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并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非核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从事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第十条医疗单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环保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单位核医疗技术人员的水平设备条件,核发相应等级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无许可证的医疗单位不得临床使用放射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申请,经卫生部审核批准,发给新药证书。卫生部在审核批准时,应当征求能源部的意见。第条放射性新药投入生产,需由生产单位或者取得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研制单位,凭新药证书副本向卫生部提出生产该药的申请,并提供样品,由卫生部审核发给批准文出申请,按第十条审批程序批准后,换发新证。第十条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已有国家标准的放射性药品......”。
5、“.....并发给批准文号。凡是改变卫生部已批准的生产工艺路线和药品标准的,生产单位必须按原报批程序经卫生部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后报卫生部。第十条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包括患者排出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第十条放射性药品的运输,按国家运输邮政等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身携带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打印版。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年,期满前个月,医疗单位应当向原发证的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换发新证。第十条持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单位,在研究配制放射性制剂并进行临床验证前,应当根据放射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打印版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环保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单位核医疗技术人员的水平设备条件,核发相应等级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6、“.....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后报卫生部。第十条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包括患者排出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第十条放射性药品的运输,按国家运输邮政等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身携带放射性药行放射性药品的研究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检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能源部主管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第十条放射性药品的运输,按国家运输邮政等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任何单位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律不准生产销售放射性药品。第十条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年,期满前个月,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分别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按第十条审批打印版。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放射性药品的管理......”。
7、“.....第条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第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出申请,按第十条审批程序批准后,换发新证。第十条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已有国家标准的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部征求能源部意见后审核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凡是改变卫生部已批准的生产工艺路线和药品标准的,生产单位必须按原报批程序经卫生部批品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第章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第十条医疗单位设置核医学科室内位素室,必须配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并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非核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从事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第十条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特点,提出该制剂的药理毒性等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卫生部备案。该制剂只限本单位内使用。第十条持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单位......”。
8、“.....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等项工作,并定期向所在药理毒性等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卫生部备案。该制剂只限本单位内使用。第十条持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单位,必须负责对使用的放射性药品进行临床质量检验,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等项工作,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序批准后,换发新证。第十条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已有国家标准的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部征求能源部意见后审核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凡是改变卫生部已批准的生产工艺路线和药品标准的,生产单位必须按原报批程序经卫生部批准后方能生产。放射性药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打印版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后报卫生部。第十条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包括患者排出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第十条放射性药品的运输,按国家运输邮政等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身携带放射性药......”。
9、“.....符合国家的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并履行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手续,经能源部审查同意,卫生部审核批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放特点,提出该制剂的药理毒性等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卫生部备案。该制剂只限本单位内使用。第十条持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单位,必须负责对使用的放射性药品进行临床质量检验,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等项工作,并定期向所在核批准时,应当征求能源部的意见。第条放射性新药投入生产,需由生产单位或者取得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研制单位,凭新药证书副本向卫生部提出生产该药的申请,并提供样品,由卫生部审核发给批准文号。第章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进出曰第十条放射性同意后,方得办理进出口手续。进口的放射性药品品种,必须符合我国的药品标准或者其他药用要求。第十条进口放射性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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