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加快,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业设施不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区市自行规定。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管制。经营者要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设施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用地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加快,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业设施不断增加,农业生产效益得到提高。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2、“.....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因设施农业项目发展需要,申请按建设用地使用土地的,可按建设用地管理,并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设施建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打印版源和农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对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做出进步规定。区分用地情况实行分类管理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按农用地管理。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打印版。国有农场的农业设施建设与用地,由农场提出申请......”。
3、“.....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打印版。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以内,但最多不超过亩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以内,但最多不超过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纠正和整改对于逾期未予纠正和整改的,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恢复土地原状。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要求,进步制定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对于历史遗留的尚未办理用地手续的设施农用地,各地应按照本通知规定要求予以妥善处理。〇〇年月十日。各省区市国土资用地规模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以内......”。
4、“.....但最多不超过亩。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应严格控制,省级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不高于上述规定限额的具体标准。严格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因设施农业项目发展需要,申请按建设用地使用土地的,可按建设用地管理,并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乡镇申报......”。
5、“.....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农村经济厅局办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加快,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业设施不断法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应严肃查处。对于未经审核同意的设施农用地,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不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规定的,要恢复土地原状符合规定的,处理到位后确需用地的,按规定完善用地手续。对于已经审核同意的设施农用地,擅自改变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
6、“.....或擅自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的,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国土资源部门切实加强用地监管,农业部门切实加强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经营行为和土地流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建立设施农用地监管的共同责任机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和乡镇政府都应将设施农用地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制度,分工合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加强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的跟踪监管,督促指导设施农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以内,但最多不超过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以内,但最多不超过亩。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应严格控制,省级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不高于上述规定限额的具体标准。严格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
7、“.....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源和农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对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做出进步规定。区分用地情况实行分类管理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按农用地管理。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打印版。国有农场的农业设施建设与用地,由农场提出申请,报农场主违规用地行为的,应严肃查处。对于未经审核同意的设施农用地,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8、“.....要恢复土地原状符合规定的,处理到位后确需用地的,按规定完善用地手续。对于已经审核同意的设施农用地,擅自改变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的,或擅自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的,应予及时制止责令限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打印版予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和整改对于逾期未予纠正和整改的,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恢复土地原状。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要求,进步制定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对于历史遗留的尚未办理用地手续的设施农用地,各地应按照本通知规定要求予以妥善处理。〇〇年月十源和农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对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做出进步规定。区分用地情况实行分类管理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
9、“.....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按农用地管理。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打印版。国有农场的农业设施建设与用地,由农场提出申请,报农场主符合规定要求使用土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市县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自查中,对设施农用地的利用进行合规性核实,不符合规定的,计入违法用地予以纠正和查处。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在有关督察工作中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用地督促地方政府及时纠正整改。严肃查处设施农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设施农用地跟踪监管土地巡查和卫片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负责监督经营者按照协议约定具体实施农业设施建设,落实土地复垦责任。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应掌握本区域内设施农用地状况,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总结情况研究问题,改进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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