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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打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打印版】

格式:word 上传:2022-06-26 18:0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打印版】》修改意见稿

1、“.....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企业应当优先安排运输,车站港口机场应当安排装卸场所和出入通道。第十条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进出港口通过渡口时,应当优先放行。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运递邮件,确需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禁行路段或者确需在禁止停车的地点停车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者停车。邮政企业不得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不得以出租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第十条邮件通过海上运输时,不参与分摊共同海损。第十条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对进出境的国际邮袋邮件集装箱和国际邮递物品实施监管。第十条进企业给予处分。第十条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

2、“.....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违反本法第十条第款的规定,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十条快递企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未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的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的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的建设给予支持,重点扶持农村边远地区邮政设施的建设。第十条邮政管理部门根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报告有关经营情况......”

3、“.....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邮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阻碍。第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条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异议。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作出答复。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条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4、“.....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本法。第条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政普遍服务。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本法所称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第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打印版回汇款人。自兑领汇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年内无法退回汇款人,或者汇款人自收到退汇通知之日起年内未领取的汇款,由邮政企业上缴国库。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

5、“.....邮政企业不得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前两款规定的业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时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的,邮政企业应当及时公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第十条国家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并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第十条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十条邮政企业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应当分业经营。第十条邮政企业在城市每周的营业时间应邮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或者以出租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6、“.....邮政企业从业人员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活动的,由邮政企业责令改正,给予处分。第十条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的,由邮政企业给予处分。第十条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条邮件通过海上运输时,不参与分摊共同海损。第十条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对进出境的国际邮袋邮件集装箱和国际邮递物品实施监管。第十条进出境邮件的检疫,由进出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单位用户地址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第十条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邮政企业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个月无人认领的,由邮政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理。第十条邮政汇款的收款人应当自收到汇款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邮政企业兑领汇款。收款人逾期未兑领的汇款,由邮政企业退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第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8、“.....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打印版。第十条邮政管理部门根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报告有关经营情况。第十条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邮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阻碍。第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前两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造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国际寄递业务......”

9、“.....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使用邮政服务或者快递服务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从业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绝阻碍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尚不构成犯义务。第十条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异议。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作出答复。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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