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大病保险实施细则【打印版】》修改意见稿
1、“.....按照上述自费医疗费用补偿标准,自其资格认定之日起追溯补偿个月,最早追溯至年月日。在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的自负和自费医疗费用次或累计达到起付标准以上的即可按规定享受补偿待遇,起付标准年内不重复计算。吴江区大病保险实施细则打印版。按照暂行标准自负医疗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累计达到元的补偿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累计达到元的补偿元,超过部分按以下区间分段比例超额累进计算,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本区低保标准倍以内的,在年度内发生并结算的门诊和住院自负医疗费用达到元职工款补偿金额时,按就高原则补偿。自费医疗费用元以上的,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元以上的,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新认定纳入实时医疗救助范围的人员,按照上述自费医疗费用补偿标准,自其资格认定之日起追溯补偿个月,最早追溯至年月日。在个医保年度内......”。
2、“.....不对次年保费进行调整。当综合成本率超出上述范围时,如综合成本率低于,低于部分的保险资金中,作为商保公司收入,但不得高于年度保费总额的,其余设立医疗保障专项基金,用于惠民工作或用于抵交下年度保险费如综合成本率超过,超出治疗的自费医疗费用。但不包括以下自费医疗项目,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保险年度大病保险年度为医保结算年度每年月日至次年月日。补偿标准自负医疗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累计达到元的补偿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累计达到元的补偿元,超过部分按以下区间分段比例超额费按不高于保费总额的提取,用于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所需的切费用。人社财政部门根据管理费使用情况可适时调整管理费提取标准。区社保中心和商保公司应当每年对大病保险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测算及评估,确定综合成本率赔付金额加相关费用,除以保费总额。按规定,综合成本率整。目录范围自负医疗费用按照暂行办法规定......”。
3、“.....应当在吴江区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超封顶线以上的费用除外对享受实时医疗救助的人员,其自负医疗费用应扣除实时医疗救助公司应当每年对大病保险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测算及评估,确定综合成本率赔付金额加相关费用,除以保费总额。按规定,综合成本率在至的部分由商保公司自行承担,不对次年保费进行调整。当综合成本率超出上述范围时,如综合成本率低于,低于部分的保险资金中,作为商保公司结付金额对享受高层次人才住院医疗费用补助的人员,其自负医疗费用应扣除该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补助金额。自费医疗费用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自费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包括符合规定的急诊居外转外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出吴江区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目录支付范围用于协议管理大病保险经办合作项目实行协议管理。区社保中心与商保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4、“.....严格监督考核,确保有关各方面履行协议。资金管理区社保中心于每个医保年度初按年初参保人数将保费总额的划转到商保公司年市吴江区财政局。自费医疗费用补偿金自费医疗费用补偿金的支付,商保公司应自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相关费用资料后,原则上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支付。区社保中心应在每月初,提供上月符合住院自费费用补偿的候选参保人员及相关信息。商保公司应当及时核查,并通知员及相关信息。商保公司应当及时核查,并通知符合补偿条件的参保人员来办理补偿金给付手续。区社保中心应当对商保公司的大病保险政策落实及补偿金结算给付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的正确执行和有效贯彻。商保公司应当在每月日前向区社保中心报送苏州市吴江区大病累进计算,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本区低保标准倍以内的,在年度内发生并结算的门诊和住院自负医疗费用达到元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5、“.....其全年医疗费用自负部分享受的补偿。当本补偿标准低于前结付金额对享受高层次人才住院医疗费用补助的人员,其自负医疗费用应扣除该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补助金额。自费医疗费用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自费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包括符合规定的急诊居外转外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出吴江区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目录支付范围用于在至的部分由商保公司自行承担,不对次年保费进行调整。当综合成本率超出上述范围时,如综合成本率低于,低于部分的保险资金中,作为商保公司收入,但不得高于年度保费总额的,其余设立医疗保障专项基金,用于惠民工作或用于抵交下年度保险费如综合成本率超过,超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严格监督考核,确保有关各方面履行协议。资金管理区社保中心于每个医保年度初按年初参保人数将保费总额的划转到商保公司年度结束时按平均参保人数调整当年度保费总额,其余作为预留款......”。
6、“.....商保公司的管吴江区大病保险实施细则打印版符合补偿条件的参保人员来办理补偿金给付手续。区社保中心应当对商保公司的大病保险政策落实及补偿金结算给付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的正确执行和有效贯彻。商保公司应当在每月日前向区社保中心报送苏州市吴江区大病保险月报表。吴江区大病保险实施细则打印版在至的部分由商保公司自行承担,不对次年保费进行调整。当综合成本率超出上述范围时,如综合成本率低于,低于部分的保险资金中,作为商保公司收入,但不得高于年度保费总额的,其余设立医疗保障专项基金,用于惠民工作或用于抵交下年度保险费如综合成本率超过,超出站查询短信通知电话咨询投诉及统计分析报告等增值服务。十人社财政部门每年应对大病保险年度实施情况及商业保险公司管理费使用情况组织审计,按规定纠处违规违约行为。十本实施意见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7、“.....其自负医疗费用应扣除实时医疗救助结付金额对享受高层次人才住院医疗费用补助的人员,其自负医疗费用应扣除该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补助金额。自费医疗费用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自费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包括符合规定的急诊居保险月报表。医疗专家库,并承担专家聘用会审等所需经费。,共同完成定点医疗机构满意度调查问卷的发放回收及统计工作。,开发能够与区社保中心对接,并具备实时结算自动预警信息共享统计分析功能的医保项目专用系统。免费义诊愈后关爱等工作,同时提供就医绿色通道网结付金额对享受高层次人才住院医疗费用补助的人员,其自负医疗费用应扣除该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补助金额。自费医疗费用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自费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包括符合规定的急诊居外转外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出吴江区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目录支付范围用于部分的赔付资金,由商保公司医保统筹基金和区政府分别承担和......”。
8、“.....商保公司应自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相关费用资料后,原则上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支付。区社保中心应在每月初,提供上月符合住院自费费用补偿的候选参保人费按不高于保费总额的提取,用于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所需的切费用。人社财政部门根据管理费使用情况可适时调整管理费提取标准。区社保中心和商保公司应当每年对大病保险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测算及评估,确定综合成本率赔付金额加相关费用,除以保费总额。按规定,综合成本率年度结束时按平均参保人数调整当年度保费总额,其余作为预留款,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予以拨付考核细则另行制定。商保公司的管理费按不高于保费总额的提取,用于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所需的切费用。人社财政部门根据管理费使用情况可适时调整管理费提取标准。区社保中心和商保外转外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出吴江区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目录支付范围用于治疗的自费医疗费用。但不包括以下自费医疗项目......”。
9、“.....区社保中心与商保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加强吴江区大病保险实施细则打印版在至的部分由商保公司自行承担,不对次年保费进行调整。当综合成本率超出上述范围时,如综合成本率低于,低于部分的保险资金中,作为商保公司收入,但不得高于年度保费总额的,其余设立医疗保障专项基金,用于惠民工作或用于抵交下年度保险费如综合成本率超过,超出办法规定,补偿标准由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保险资金使用情况适时调整。目录范围自负医疗费用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自负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包括符合规定的急诊居外转外产生的门诊和住院自负医疗费用,应当在吴江区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超封顶线以上的费费按不高于保费总额的提取,用于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所需的切费用。人社财政部门根据管理费使用情况可适时调整管理费提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