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正)(网络版)》修改意见稿
1、“.....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十条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第十条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和海洋水产资源。严格限制在海岸采挖砂石。露天开采海滨砂矿和从岸上打井开采海底矿产资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海洋环境。第章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第十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十条对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条有关缴纳排污费倾倒费和限期治理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第十条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2、“.....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地把物质或者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内水,是指我国领海基线向内陆侧的所有海域。滨海湿地,是指低潮时水深浅于米的水域及其沿岸浸湿地带,包括水深不超过米的永久性水域潮间带或洪泛地带和沿海低地等。海洋功能区划,是指依据海洋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自然资源和环境特定条件,界定海洋利用的主导功能和使用范畴。渔业水域,是指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鱼虾贝藻类的养殖场。油类,是指任何类型的油及其炼制品。油性混合物,是指任何含有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及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对具有重要经济社会价值的已遭到破坏的海洋生态......”。
3、“.....选划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须经国务院批准。第十条凡具有下列条件之的,应当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典型的海洋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区域,以及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恢复的海洋自然生态区域海洋生物物种高度丰富的区域,或者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滨海湿地入海河口和海湾等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遗迹所在区域其他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区域。第十条凡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需要的区域,可以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科学的开发管道沟渠设施,直接或者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及其相关活动的带区域。十海上焚烧,是指以热摧毁为目的,在海上焚烧设施上,故意焚烧废弃物或者其他物质的行为,但船舶平台或者其他人工构造物正常操作中......”。
4、“.....第十条涉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本法未作规定的,由国务院规定。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海洋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十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近岸海域的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第十条国家根据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需要,制定国家重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计划,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船舶重大海上溢油污染事故应急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正网络版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5、“.....必须征求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第十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保护设施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批准,建设项目不得试运行环境保护设施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拆除或者闲臵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事先征得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第十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含超标准放射性物质或者易溶出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第十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爆破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海洋资源。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及输油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溢油事故的发生。第十条海洋石油钻井船钻井平台和采油平台的含油污水和油性混合物,必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前款规定的罚款数额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十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对造成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
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完全属于下列情形之,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造成污染损害的有关责任者免予承担责任战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第十条对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条有关缴纳排污费倾倒费和限期治理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第十条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地把物质或者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重大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未能解决的,由国务院作出决定。第十条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建设项目不得试运行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十条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第十条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和海洋水产资源。严格限制在海岸采挖砂石。露天开采海滨砂矿和从岸上打井开采海底矿产资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海洋环境。第章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第十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8、“.....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给渔业造成损害的,应当吸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工作,并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军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第章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钻井所使用的油基泥浆和其他有毒复合泥浆不得排放入海。水基泥浆和无毒复合泥浆及钻屑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不得向海域处臵含油的工业垃圾。处臵其他工业垃圾,不得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第十条海上试油时,应当确保油气充分燃烧,油和油性混合物不得排放入海。第十条勘探开发海洋石油,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溢油应急计划,报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第章防治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第十条任何单位未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任何废弃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正网络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正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第章总则第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拟定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报国务院批准。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国和地方海洋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地使用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