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章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第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置计量监督员。计量监督员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第十条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可以制造修理简易的计量器具。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网络版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
2、“.....第十条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第十条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第条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十条个体工商户可以制造修理简易的计量器具。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第章计量监督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监督员......”。
3、“.....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网络版。第十条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因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第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
4、“.....第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第十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年修订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十条违反本法规定,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造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计量监督人员违法失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网络版。第十条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5、“.....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第十条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决定第次修正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制定本法。第条在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网络版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第条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6、“.....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部法律的决定第次修正根据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第次修正第章总则第条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次修正根据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部法律的决定第次修正根据年月日第十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次修正根据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部法律的决定第次修正根据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
7、“.....第十条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第条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第章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第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网络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8、“.....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第十条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网络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年修订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年月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第条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
9、“.....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第十条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因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管理办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第章计量监督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第十条违反本法规定,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造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计量监督人员违法失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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