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条国家根据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共享优化配置综合集成政府主导多方共建的原则,制定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规划,并开展对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联合评议工作。第十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科学技术研究基地科学仪器设备和科学技术文献科学技术数据科学技术自然资源科学技术普及资源等科学技术资源的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科学技术资源的分布使用情况。科学技术资源的管理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所管理的科学技术资源的共享使用制度和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制度安排使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依照其规定。培训。第十条国务院可以根据需要批准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发展给予引导和扶持,使其形成特色和优势,发挥集聚效应。第十条对境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创新的产品服务或者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产品服务......”。
2、“.....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政府采购的产品尚待研究开发的,采购人应当运用招标方式确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或者企业进行研究开发,并予以订购。第十条国家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产品服务标准制定相结合,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产品设计制造相结合引导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共同推进国家重大技术创新产品服务标准的研究制定和依法采用。第十条国家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鼓励创办从事技术评估技术经纪等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和网络化的技术交者所长负责制,建立科学技术委员会咨询制和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制等制度,并吸收外部专家参与管理接受社会监督院长或者所长的聘用引入竞争机制。第十条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应当建立有利于科学技术资源共享的机制,促进科学技术资源的有效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网络版......”。
3、“.....同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就实施和保护情况向项目管理机构提交年度报告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实施的,国家可以无偿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者无偿实施。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的本条第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国家为了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者无偿实施。项目承担者因实施本条第款规定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利益分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第十条国家鼓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制定产业财政能源环境保护等政策,引导促使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淘汰技术落后的设备工艺,停止生产技术落后的产品。第章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第十条国家统筹规划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布局,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体系......”。
4、“.....国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在中国境内依法独立设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也可以与中国境内的组织或者个人依法联合设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可以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应当优化配置,防止重复设置对重复设置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应当予以整合。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可以依法设立博士后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网络版第十条涉及国防科学技术的其他有关事项,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第十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条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弘扬科学精神,遵守学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第十条国家鼓励科学技术人员自由探索勇于承担风险......”。
5、“.....给予宽容。第十条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为参与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建立学术诚信档案,作为对科学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称审批科学技术人员申请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等的依据。第十条科学技术人员有依法创办或者参加科学技术社会团体的权利。科学技术协会和其他科学技术社会团体按照章程在促进学术交流推进学科建设发展科学技术普及事业培养专门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者无偿实施。项目承担者因实施本条第款规定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利益分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第十条国家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或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首先在境内使用。前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向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转让或者许可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独占实施的......”。
6、“.....依照其规定。第十条国家鼓励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本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应当进行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科学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传播和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加快农业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县级以上给予处分获得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财政性资金或者有违法所得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追回财政性资金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禁止其在定期限内申请国家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和国家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第十条违反本法规定,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由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法规定,推荐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
7、“.....第十条违反本法规定,科学技术行政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十条违反本法规定,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依照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术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条国家实行科学技术保密制度,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科学技术秘密。国家实行珍贵稀有濒危的生物种质资源遗传资源等科学技术资源出境管理制度。第十条国家禁止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第章企业技术进步第十条国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8、“.....应当体现产业发展的需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应当鼓励企业参与实施和平等竞争对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的项目,应当鼓励企业联合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共同实施。第十条国家鼓励企业开展下列活动设立内部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科学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获得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财政性资金或者有违法所得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追回财政性资金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禁止其在定期限内申请国家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和国家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第十条违反本法规定,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由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法规定,推荐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
9、“.....由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并依法给予处分。第十条违反本法规定,科学技术行政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同其他企业或者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联合建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或者以委托等方式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培养吸引和使用科学技术人员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或者培训机构联合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吸引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依法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结合技术创新和职工技能培训,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设立向公众开放的普及科学技术的场馆或者设施。第十条国家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自主确立研究开发课题,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网络版。项目承担者应当依法实施前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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