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十条乙方同意从年开始,按政府规定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和司法管辖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第十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的违约金。第十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第十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级政府批准后生效。第十条本合同采用中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式份,双方各执份。第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
2、“.....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第十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第第十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十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十条乙方同意从位于。见附件地块地理位置,略。第条第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平方米。第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3、“.....亦准许用地开办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第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第章土地费用及支付第十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十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十条乙方同意从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第十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
4、“.....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第十条在颁发土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管理。开发企业在签订本合同日内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设计图纸动土施工,并在年月日以前建成不少于平方米的标准或专业厂房。项目引进开发企业负责吸引投资者到开发区域投资,并保证自土地使用证颁发之日起年内招引并安排区内所有的建设项目,年内所有建设项目全部竣工投产。在开发区域内兴建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应符合成片开发规划的要求,并按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报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在开发区域举办信事业,由邮电部门统规划建设与经营。也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主管部门批准,由开发企业投资,或者开发企业与邮电部门合资建设通信设施,建成后移交邮电部门经营,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开发企业给予经济补偿。开发企业可以按照国家交通主管部门的统规划建设和经营专用港区和码头。开发区域地块范围涉及海岸港湾或者江河建港区段时,岸线由国家统规划和管理。公用设施完成后,开发企业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个或多个对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5、“.....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元人民币。第十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号为。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第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十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第十章通知第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甲方乙方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电传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6、“.....线路中断后,旅客买票绕道乘车时,按实际径路计算票价。第节线路中断对行李包裹的安排第百零十条对发站已承运的行李包裹应妥善保管,铁路组织绕道运输时,运费不补不退。对滞留中途站的鲜活包裹应及时变卖处理。第百零十条收货人在中途站要求领取时,应退还已收运费与发站至领取站应运费的差额。不足起码运费按起码运费核收。对要求运回发站取消托运的,退还全部运费。第百零十条旅客在发站或中途站停止旅行,而托运的行李已运至到站,要求将行李回发站或中途站,运费不补不退。如要求将行李仍运至到站时,补行李和包裹运费的差额。第节现场处理第百零十条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疾病时,车站或列车应会同公安人员勘察现场,收集旁证物证处理第十条发现品名不符时,在发站,应补收已收运费与正当运费的差额在到站加收应收运费与以收运费的差额在到站,加收应收运费与以收运费差额两倍的运费。如将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品伪报其他品名托运时,在发站取消托运,在中途站停止运送在列车上发现危险品交前方停车站,均通知有关部门和托运人处理,已收运费不退,安类包裹另行补收运输区段的运费及保管费。第十条发现无票运输的物品......”。
7、“.....第十节无法交付物品的处理第十条对无法交付的行李包裹和旅客的遗失物品暂存物品,承运人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不得动用。弹药机要文件以及国家法令规定不能买卖的物品应及时交有关部门处理。容易变质的物品应及时处理。第十条行李从运到日起,承运人对天内仍无人领取的物品应在车站进行通告。通告天以后仍无人领取时,应保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变卖。第十条对变卖所得款项,扣除所发生的保管费变卖手续费等费用的剩余款项,对乘坐空调车区段另行核收空调车与普通车的票价差额。第十条承运人般不接受儿童单独旅行乘火车通学的学生和承运人同意在旅途中监护的除外。随同成年人旅行身高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儿童票。超过时应买全价票。每旅客可免费携带名身高不足的儿童,超过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车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车票的到站。免费乘车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第十条在普通大专院校,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小学生凭书面证明......”。
8、“.....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次学生票。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发售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条停止运行站或列车应在旅客车票背面注明原因日期返回站并加盖站名章或列车长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中途站办理退票换车或延长有效期的凭证。义务确定旅客运输安全正点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和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文明礼貌地为旅客服务因承运人过错造成旅客人身损害或物品损失时予以赔偿第节车票第十第十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十条乙方同意从年开始,按政府规定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和司法管辖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第十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的违约金。第十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
9、“.....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第十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级政府批准后生效。第十条本合同采用中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式份,双方各执份。第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第十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第第十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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