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条发证机关应当于每年月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月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商管理制度十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的危险性等情况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企业应当依法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安全评价报告的意见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第十条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网络版。第十条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
2、“.....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本条第款第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第十条企业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至少应当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理由。第十条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或者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变更申请书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合格证复制件变更注册地址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已经受理的变更申请,发证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手续......”。
3、“.....应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网络版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仍然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其中,许可范围正本上注明危险化学品使用,副本上注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地址和对应的具体品种年使用量。第十条企业不得伪造变造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其取得的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本办法和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定,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
4、“.....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在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第十条企业未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第十条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对于已经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安全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当符合下列应急管理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储存和使用氯气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6、“.....除应当提交本条第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本条第款第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第十条企业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至少应当制定完善下列安全使用许可证注销后,发证机关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机关网站上予以公告,并向省级和企业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第十条发证机关应当将其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第十条发证机关应当于每年月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
7、“.....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月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出借转让其取得的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本办法和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定,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第十条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使用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发证机关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使用许可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使用许可可证后有下列情形之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使用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期的终止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继续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
8、“.....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网络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年修订备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总局第号令进行修订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总局第号令进行修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康相关管理制度十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十承包商管理制度十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的危险性等情况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企业应当依法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安全评价报告的意见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第十条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发证机关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企业并说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应当提交本条第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9、“.....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本条第款第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第十条企业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至少应当制定完善下列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仍然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其中,许可范围正本上注明危险化学品使用,副本上注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地址和对应的具体品种年使用量。第十条企业不得伪造变造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其取得的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本办法和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定,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使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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