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在其正式上岗情形。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资格证书依法不予延期的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持证人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第章附则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及以上学历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网络版。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每年年底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第章考核第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第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网络版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考核大纲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考核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对于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撤销资格证书的其他情形。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资格证书依法不予延期的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持证人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第十条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个月的实习操作。第十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3、“.....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管部门报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延期复核情况的年度统计信息资料。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资格证书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者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考核发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核发资格证书的考核资格证书样式见附件,编号规则见附件。第章从业第十条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第十条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的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网络版。考核大纲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4、“.....第十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其资格证书。第章延期复核第十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延期复第章附则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附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样式略附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编号规则管部门报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延期复核情况的年度统计信息资料。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资格证书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者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考核发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核发资格证书的考核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考核大纲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考核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对于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资格证书样式见附件,编号规则见附件。第章从业第十条持有资格证书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网络版考核发证机关对于考核合格的,应当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颁发资格证书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资格证书应当采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样式,由考核发证机关编号后签发。资格证书在全国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考核大纲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6、“.....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对于的其他资料。第十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次含次以上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〇〇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年。第十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延期复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明或者继续教育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考核发证机关规定提管部门报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延期复核情况的年度统计信息资料。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
7、“.....应当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颁发资格证书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资格证书应当采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样式,由考核发证机关编号后签发。资格证书在全国通用。第十条建筑施工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第十条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个月的实习操作。第十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岗前安排不少于个月的实习操作。第十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网络版......”。
8、“.....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第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网络版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考核大纲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考核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对于府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附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样式略附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编号规则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关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第十条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
9、“.....第十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发证和延期复核情况的年度统计信息资料。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资格证书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者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考核发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核发资格证书的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撤销资格证书的其他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第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年满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经医第章附则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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