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配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的品种多链条长,两部门要在依法依规认真履职的基础上,密切协作加强配合,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各地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管司联系。农业部时联合研究处置突发事件和相关舆情热点问题。两部门要根据科普宣传工作的需要,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科技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重大节日和节庆期间,要适时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普及食品科学知识,指导公众放心消费。建立高效的合作会商机制。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管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职责,不断提升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水平......”。
2、“.....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相应的考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网络版品监管部门要着手建立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制度,将查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基础条件的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办,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协作配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的品种多链条长,两部门要在依法依规认真履职的基础上,密切协作加强配合,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各地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食入管理衔接机制。农业部门要抓紧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3、“.....将有效期内品标质量标志动植物病虫害检疫合格证明及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逐步实现覆盖全部生产经营主体出具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的基础条件食品,建立重大舆情会商分析和信息通报机制,及时联合研究处置突发事件和相关舆情热点问题。两部门要根据科普宣传工作的需要,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科技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重大节日和节庆期间,要适时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普及食品科学知识,指导公众放心消费。建立高全链条可追溯。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网络版。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的合作会商机制......”。
4、“.....成立分别由两部门主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级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积极推动和明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与合作事宜。各地要参照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做法,尽快建立两部门合作机制,明确对口的协调联络处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农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可率先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质量追溯试点,优先将生猪和品标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试点范围,推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准出制度,因地制宜地按照产品类别和生产经营主体类型......”。
5、“.....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提高基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和不定期互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相关信息。建立风险评估结果共享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合作。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管司联系。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年月日。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及编制委员会确定的部门监管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责。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的合作会商机制。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部际合作会商机制,成立分别由两部门主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级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积极推动和明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与合作事宜。各地要参照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做法,尽快建立两部门合作机制......”。
6、“.....将查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基础条件的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好与农业部门建设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网络版接的市场准入制度,将查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基础条件的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
7、“.....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质量合格证明真实有品监管部门要着手建立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制度,将查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基础条件的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提供政策建议。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网络版。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农业部门要抓紧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现就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衔接,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提出以下意见......”。
8、“.....农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可率先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立违法案件信息相互通报制度,密切行政执法的协调与协作。加强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合作和经验交流。共同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统计制度,强化统计数据共享。可根据需要就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为解决食用的合作会商机制。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部际合作会商机制,成立分别由两部门主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级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积极推动和明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与合作事宜。各地要参照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做法,尽快建立两部门合作机制,明确对口的协调联络处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质量合格证明真实有效。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执法合作......”。
9、“.....并抓紧与编制发改财政等部门衔接沟通,加快建立健全基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将基层监管入管理衔接机制。农业部门要抓紧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因地制宜地按照产品类别和生产经营主体类型,将有效期内品标质量标志动植物病虫害检疫合格证明及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逐步实现覆盖全部生产经营主体出具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的基础条件食品的环节可追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有序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同时,积极配合农业部门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并通过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好与农业部门建设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质量追溯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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