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对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外用工,可向工程发承包双方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意见,并监督实施。第条对于管理混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承包单位,年内不得向其发包工程。连续发生两次的,不得继续向其发包。第条凡上级和本公司规定不得发包的工程劳务律不得对外发包。电力公司外包工程及外用工安全管理规定网络版。第章工程承包单位应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以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场所作业,应要求承包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措案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可靠性控制措施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审查和监督实施。外包工程的工程款留作安全施工保证金。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发生人包,谁负责的原则,工程发包单位应加强对外包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承包单位的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必须在安全协议中以书面形式向其明确,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2、“.....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安全。第条在外包工程开工前,应对承包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电力公司外包工程及外用工安全管理规定网络版后方可上岗工作。用工单位应妥善保存外用工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的记录,以备核查。第条若需安排临时工外来工到技术岗位上工作,还应对其进行与岗位对应的生产技术和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第条严禁安排工程承包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第条外包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保证金发生其它事故或发现严重违章作业行为,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安全保证金的返还必须经安监处审核签字方可返还。第条公司安全监察处应将外包工程纳入安全监察范围。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情况,可以当即予以纠正教育,直至停止其工作。发现严重违章情况,应及时向工程发承包双方人处审核并报分管副总批准......”。
3、“.....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对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外用工,可每年与其单位签订有效期为年的安全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第条临时工外来工上岗前,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人的须配有专职安全员,人以下的应设兼职安全员。第章工程承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第条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重庆市电力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第条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第章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的安全资质第条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以下安全资质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所承包工程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许可证等......”。
4、“.....第条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外包工程的工程款留作安全施工保证金。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第条公司下属车间班组般不得对外招用临时工外来工,特殊情况应事先办理申请手续,阐明招用理由及招用数量用工来源使用期限等,经公司劳人处审核并报分管副总批准。第条用工单位在用工前必须与其所在单位无单位者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及安全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对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外用工,可由公司安全监察处对承包单位含潜在的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向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发包工程。第条严禁安排工程承包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第条外包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5、“.....切实加强对临时工外来工的安全管理。电力公司外包工程及外用工安全管理规定网络版。电力公司外包工程及外用工安全管理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公司对外发包工程及使用外来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在对外发包工程及使用外来工临时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防止以包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意见,并监督实施。第条对于管理混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承包单位,年内不得向其发包工程。连续发生两次的,不得继续向其发包。第条凡上级和本公司规定不得发包的工程劳务律不得对外发包。第条凡承接我公司外包工程的单位,律不准再行转包。第章工程发包单位的安全责任第条依据谁应制订施工措案,经发包单位审查后贯彻实施。第条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外包工程的工程款留作安全施工保证金......”。
6、“.....扣除全部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后方可上岗工作。用工单位应妥善保存外用工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的记录,以备核查。第条若需安排临时工外来工到技术岗位上工作,还应对其进行与岗位对应的生产技术和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第条严禁安排工程承包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第条外包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电力公司外包工程及外用工安全管理规定网络版。第条公司下属车间班组般不得对外招用临时工外来工,特殊情况应事先办理申请手续,阐明招用理由及招用数量用工来源使用期限等,经公司劳电力公司外包工程及外用工安全管理规定网络版程安全情况作出确认并签署意见。第条落实工程承包合同或安全协议中规定的其它应由发包单位承担的安全和劳动保护事项......”。
7、“.....应严格执行政府有关用工方面的政策法规,并贯彻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临时工外来工的安全管后方可上岗工作。用工单位应妥善保存外用工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的记录,以备核查。第条若需安排临时工外来工到技术岗位上工作,还应对其进行与岗位对应的生产技术和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第条严禁安排工程承包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第条外包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来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第章外包工程发包的安全管理第条外包工程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工程发包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合同手续,第条应选择具备足够施工能力且资信良好的企业作为外包工程承包单位。发包部门或单位以下统称发包单位应对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法定经营资格和工程施工资质的审查。第条外包工程发包前......”。
8、“.....备有定的周转器材和备品备件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人的须配有专职安代管,避免用工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重庆市电力公司关于对外发包工程和外用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主办的集体企业对外发包工程和各单位需要使用应制订施工措案,经发包单位审查后贯彻实施。第条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外包工程的工程款留作安全施工保证金。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9、“.....第条落实工程承包合同或安全协议中规定的其它应由发包单位承担的安全和劳动保护事项。第章外用工的安全管理第条各单位在生产基建后勤等工作中需使用临时工外来工时,应严格执行政府有关用工方面的政策法规人处审核并报分管副总批准。第条用工单位在用工前必须与其所在单位无单位者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及安全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对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外用工,可每年与其单位签订有效期为年的安全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第条临时工外来工上岗前,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可每年与其单位签订有效期为年的安全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第条临时工外来工上岗前,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用工单位应妥善保存外用工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的记录,以备核查。第条若需安排临时工外来工到技术岗位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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