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报行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各化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原始记录和统计制度,配备统计人员,装备废排放的计量仪器和仪表。并按照国家和化学工业部有关环境统计制度的要求,定期填报环境统计数字和环境质量发展变化情况。凡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必须按照化工企业重大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办法规定的报告日期程序和内容向化学工业部环境保护办公室报告。不按规定报告的,按隐瞒事故从严处理。第十条创建清洁文明工厂是企业晋升国家级企业和化学工业部好企业的前提条件之。各级化工主管部门和化工企业要发动群众,制订规划和措施,积极开展创在大修时加以消除。第十条凡是依托现有企业搞扩建改造挖潜项目,如新废与老废相同或处理方法相似,必须实行以新带老的原则,所需资金材料设备和设计施工力量要并安排,使新老废并解决。第十条凡是废污染严重又暂无条件治理的企业或生产装臵,律不得扩大生产能力......”。
2、“.....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企业有计划地实行关停并转迁,以减少污染厂点。第十条企业对排放的废气烟尘粉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使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或排放量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散布恶臭气体或粉尘的设备必须采取密闭除尘净化回收等措施,保证职工身体健康不受危害。第十条各生产装臵排出的废水,必须在搞好清污分流的前提下进行有效处理,废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或区域综合污水处理场要求。在化工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或大型联合企业,要搞好污水第条化工系统的各级领导实行环境目标负责制。化学工业部部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长及计划单列城市化工局长公司经理,各地市化工局长公司经理,各化工厂矿企业的经理厂长矿长化工科研设计院所的院长所长等各级领导,对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由于生产建设经营科研等活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管防治的责任,要认真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3、“.....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第条各化工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坚持自力更生,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筹集资金,防治各种污染。各级化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计划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力所不及的实际困难。第条各化工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参加建设与本单位以及有毒化学品的化工厂矿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加防护管理和控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在生产包装贮运过程中不泄漏,不发生污染和中毒事故。第十条防治老企业废污染所需资金,主要依靠企业自筹解决。资金来源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号文和国家计委科委经委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城环字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在年度计划中具体落实。⒈每年从更新改造资金中提留用于污染治理......”。
4、“.....生产发展基金也可用于治理污染。⒉从交纳的排污费中按国家规定返回企业的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治理污染。⒊为治理污染开展综合利用所生产的产品,在投产后年内所实现的利润不上缴,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治理污染,开展综合利用,不得挪做它用。⒋防治污染和综合利用废资源的项目,可向银行申请优惠贷款。化学工业环境保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网络版业,企业再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和考核。凡完不成当年度环境保护指标的企业,不算全面完成国家计划,不得评选先进企业。第十条各化工企业必须推行污染物流失量总量管理办法,通过测算和实测,查明各种产品各生产工序的污染物流失点和去向,制订污染物流失定额技术操作堆积和生产岗位责任制,并教育工人严格执行。对超标流失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车间工段班组和个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第十条评选优质产品和行业质量管理奖,必须把生产环境质量状况列为评比条件之......”。
5、“.....不得评为优质产品和各级质量管理奖。第十条各级化工主管部门在安排企业年度生产指标计划时,必须实行择优安排的原则,对废处理取得明显效果污染物流失量小基本不污染环境的企业应多安排生产指标,优先供应原料对废不处理污染物流失量大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参加建设与本单位有直接关系的区域性综合防治工程,并完成应承担的任务。第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化工各级主管部门和所有工矿企业科研设计单位以及中外合资化工企业的环境管理。上述单位的计划生产基建经营科技设计等各个业务部门要按照本规定,做好与本职业务有关的环保工作,并接受上级和本单位的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第章治理现有企业污染第条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化工厂矿事业单位,必须在查清污染现状和排污底数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规划......”。
6、“.....污染特别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或生产装臵,主管部门要下令限期停产整治,整治达不到标准的不能恢复生产。第条现有企业防治废污染,必须首先加强生产技术和设备管理,收,必须由环境保护部门先检查防治污染的措施和效果,并按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试行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凡是防治污染措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建成后经过化工试车考核其治理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项目,律不得验收投产,强行或变相投产的,要追究决定者的责任。第章加强生产环境管理与群众监督第十条化工企业在日常生产指挥中,必须实行生产环保起抓。各级领导要在布臵检查调度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布臵检查调度总结评比环保工作。发生污染事故时,生产部门应负责处理。第十条各级化工主管部门必须制订有利于加强环境管理的环保指标,对污染物的控制,要纳入生产计划管理的轨道......”。
7、“.....上述指标,由各级化工主管部门下达到所属企理技术的化工产品生产技术资料。⒊禁止化工企业将自己未解决的有严重污染的产品原料中间体转移到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加工或包装。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章总则第条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个工业部门。防治好化工污染,对保护自然资源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发展工农业生产,促进化建设关系很大。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方针政策,特制定本规定。第条化学工业必须贯彻保护环境这基本国策,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管促治的方针,坚决做到保护环境与生产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第条化学工业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保证化学工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先进技术......”。
8、“.....第十条各化工企业的经理厂长矿长,每年要定期向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接受群众监督。广大职工和家属是企业的主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从事劳动和生活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制止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处理。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网络版。第十条凡是废污染严重又暂无条件治理的企业或生产装臵,律不得扩大生产能力。各级化工主管部门要结合化学工业的调整,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企业有计划地实行关停并转迁,以减少污染厂点。第十条企业对排放的废气烟尘粉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使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或排放量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散布恶臭气体或粉尘的设备必须采取密闭除尘净化回收等措施,保证职工身体健康不受危害。第十条各生产装臵排出的废水,必须在搞好清污分流的前提质等污染,达到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要求......”。
9、“.....为改善全球环境质量做出贡献。第条化工系统的各级领导实行环境目标负责制。化学工业部部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长及计划单列城市化工局长公司经理,各地市化工局长公司经理,各化工厂矿企业的经理厂长矿长化工科研设计院所的院长所长等各级领导,对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由于生产建设经营科研等活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管防治的责任,要认真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特别是要抓紧解决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第条各化工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坚持自力更生,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筹集资金,防治各种污染。各级化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计划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力所不及的实际困难。第条各化工第十条各化工企业的防治污染设施是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管理,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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