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别是有些山区县,大面积宜林地长期得不到开发治理,难以摆脱贫困落后的状况。是拍卖行为不规范。有些地方存在仗权拍卖现象,拍卖缺少透明度有的地方拍卖宜林地没有整体方案,没有统规划和长远打算,拍卖的程序和手续不健全,有的拍卖后没有签订拍卖合同,有的虽然有合同,但合同容很不完善。是宜林地资源的价格评估不科学,评估结果不合法。宜林地拍卖价格偏低的现象普遍存查监督,防止对资源转让取得的资金流失。对仗权承包或以权谋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各级政府对开发治理宜林地的资金投入要逐年增加改进宜林地治理投入运行方式,对国家各种渠道的投资,要本着渠道不变捆绑使用重点扶持各记其功的原则使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高治理速度和效果。对因大量投资治理宜林地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群众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公益林国家收购制度......”。
2、“.....依据森林法,建立适合本地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通过对下游受益者收取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的方式,给治理宜林地营造生态公益林的治理者适当的卖治理工作,在治理方式上要本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有利于促使农民脱贫致富,振兴当地经济的原则有利于加快宜林地开发治理的原则,可以先治理后拍卖,也可以先拍卖后治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于本地的治理方式。针对宜林地治理投资大,治理时间长的特点,结合目前农民群众经济实力薄弱的现状,我们认为联户购买股份经营的经营方式很有推广价值。这种方式,是增强了购买者的投资治理能力,是提高了抵抗投资风险的能力,是提高了购买者治理开发宜林地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是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的形成。要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在建立新机制的同时,要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以家庭联产承包这种方式在迁西县围山转治理中普遍存在,由于围山转多种植板栗等经济林木,效益较高......”。
3、“.....完善拍卖合同。为避免将来出现争议,各地要制订统格式的合同,规范合同内容,合同中对双方的责权利要充分明确,特别对违约的责任,及违约后的裁定方式要严格规定。合同签订后,有关各方要签字盖章,有关部门要及时备案。合理确定拍卖面积,适度规模自愿开发。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宜林地资源总量农民的治理要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承包购买户的开发治理规模。要保证既能调动农民群众治理宜林地的积极性,又能保护集体和本村农民的合法权益。般掌握对条件较好,单户经营干鲜果品等经济林的,每户开发治理的面积我省宜林地拍卖情况的调查报告网络版情况,进行资产评估。拍卖荒和围山转须次交清拍卖金,并逐年按每亩不低于元交纳资源使用费。均包到户的围山转,逐年按每亩元交纳资源使用费,竞争承包的,实行逐年缴纳承包费含资源使用费。不断完善宜林地拍卖政策为促进宜林地开发治理,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出台了不少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
4、“.....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允许宜林地购买者依法拥有定的经营自主权,允许继承转让租赁抵押延长宜林地拍卖使用期限,由原来的年延长到年,最长的为年。购买宜林地可以分期付款可以在拍卖后产生效益前的年内,免收土地使用费民群众治理宜林地的积极性,又能保护集体和本村农民的合法权益。般掌握对条件较好,单户经营干鲜果品等经济林的,每户开发治理的面积以亩为宜,联户购买股份开发的或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个体户从事宜林地开发的,以亩为宜对立地条件较差,从事防护林或用材林开发的,单户以亩为宜联户或大户及团体以亩为宜。及时确权发证。林业土地等有关部门对已经拍卖的宜林地要及时确权发证,对出现变化的,要及时在林权证或林地使用证上注明。建立土地资源流转机制,促使宜林地治理形成良性循环。为了使已治理的宜林地资源进入市场流转......”。
5、“.....对土地流转的方式允许流转的土下,立地条件般的宜林地拍卖期为年,立地条件较差的边远山地般确定为年拍卖面积根据本地宜林地资源存量购买者的治理能力,宜林地的分布特点及村民的意愿由村委会研究决定,般控制在亩,购买亩以上的大户主要分布在承德市。关于拍卖价格的确定,般由村委会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宜林地的立地条件等级交通条件等确定底价。目前,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建立宜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相对而言,迁西县的做法较为规范,对般宜林地,由村集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考察,根据治理难易程度适合栽植的树种预期效益及群众认可程度等情况确定价格对拍卖的围山转,由村委会委托县农经部门集体资产评估事务所,根据面积株数树势及效益处理。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防止对资源转让取得的资金流失。对仗权承包或以权谋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6、“.....对国家各种渠道的投资,要本着渠道不变捆绑使用重点扶持各记其功的原则使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高治理速度和效果。对因大量投资治理宜林地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群众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公益林国家收购制度。各地要结合本地情况,依据森林法,建立适合本地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通过对下游受益者收取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的方式,给治理宜林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进宜林地的拍卖治理工作,在治理方式上要本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有利于促使农民脱贫致富,振兴当地经济的原则有利于加快宜林地开发治理的原则,可以先治理后拍卖,也可以先拍卖后治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于本地的治理方式。针对宜林地治理投资大,治理时间长的特点,结合目前农民群众经济实力薄弱的现状,我们认为联户购买股份经营的经营方式很有推广价值。这种方式,是增强了购买者的投资治理能力......”。
7、“.....是提高了购买者治理开发宜林地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是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的形成。要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在建立新机制的同时,要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营造生态公益林的治理者适当的经济补偿。对宜林地治理开发形成的公益林,在治理者自愿的情况下,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采取收购的办法,将公益林的使用权收归集体或国家,交由林业部门统经营管理。我省宜林地拍卖情况的调查报告网络版。完善拍卖合同。为避免将来出现争议,各地要制订统格式的合同,规范合同内容,合同中对双方的责权利要充分明确,特别对违约的责任,及违约后的裁定方式要严格规定。合同签订后,有关各方要签字盖章,有关部门要及时备案。合理确定拍卖面积,适度规模自愿开发。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宜林地资源总量农民的治理要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承包购买户的开发治理规模。要保证既能调动存在问题我省宜林地拍卖中也存在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8、“.....目前全省宜林地面积仍有万亩,主要分布在山区。尽管我省在拍卖宜林地,促进开发治理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多数地区在治理宜林地上还没有突破,特别是有些山区县,大面积宜林地长期得不到开发治理,难以摆脱贫困落后的状况。是拍卖行为不规范。有些地方存在仗权拍卖现象,拍卖缺少透明度有的地方拍卖宜林地没有整体方案,没有统规划和长远打算,拍卖的程序和手续不健全,有的拍卖后没有签订拍卖合同,有的虽然有合同,但合同容很不完善。是宜林地资源的价格评估不科学,评估结果不合法。宜林地拍卖价格偏低的现象普遍存通条件等确定底价。目前,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建立宜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相对而言,迁西县的做法较为规范,对般宜林地,由村集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考察,根据治理难易程度适合栽植的树种预期效益及群众认可程度等情况确定价格对拍卖的围山转,由村委会委托县农经部门集体资产评估事务所,根据面积株数树势及效益等情况......”。
9、“.....拍卖荒和围山转须次交清拍卖金,并逐年按每亩不低于元交纳资源使用费。均包到户的围山转,逐年按每亩元交纳资源使用费,竞争承包的,实行逐年缴纳承包费含资源使用费。不断完善宜林地拍卖政策为促进宜林地开发治理,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出台了不少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如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治理成果。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减免定的费税。特别是在宜林地治理的初期产生经济效益之前,减免税费的政策十分必要。因为,目前农民群众的经济实力还很薄弱,治理初期无力负担应交的税费,适当减免,可以促使购买者集中精力投资治理宜林地。林业水利农业土地等相关部门对于涉及宜林地治理的工程项目可以搞些直接投资入户的政策。这样不仅可以激发群众治理宜林地的热情,而且能够加快工程的进度,提高工程的质量。我省宜林地拍卖情况的调查报告网络版。规范拍卖程序保证公正公开在宜林地使用权拍卖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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