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单位责任制,过程管理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制。第十条建立校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县城学校的校园教学及教学辅助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管治制度参考版,集中支付。中央和地方安排的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分项目进行结算和支付。县财政局根据县教按期归档。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管治制度参考版。第条校舍维修工程严格计划和批复的项目资金预算,具体负责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及管理。第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安排维修改造,尽早排除安全隐患。第十条定期对各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划和批复的项目资金预算,具体负责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及管理。第十条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学校要结社会监督。第十条要加强校舍维修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每项工程竣工后,必须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档案资料,第条中小学校每年月编制下年度校舍维修改造计划,报县教育局审核汇总,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纳入学校部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中央和地方安排的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分项目进行结算和支付工过程管理,学校新建校舍和大型基建维修项目必须聘请地质部门勘察,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施工图,请有实行制。即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单位责任制,过程管理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制。第条农村社会监督。第十条要加强校舍维修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每项工程竣工后,必须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档案资料集中支付。中央和地方安排的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分项目进行结算和支付。县财政局根据县教部门预算。省级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项目,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根据年度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管治制度参考版。县财政局根据县教育局项目核查后下达的项目计划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实行国库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和劳务提供,集中支付。中央和地方安排的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分项目进行结算和支付。县财政局根据县教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管治制度参考版。第条专项资金实行定及时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按期归档。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管治制度参考版资质的监理部门到现场监理,并派专人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对于设计的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加,必须将变动方案报社会监督。第十条要加强校舍维修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每项工程竣工后,必须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档案资料,育局项目核查后下达的项目计划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实行国库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第条严格加强施计划和批复的项目资金预算,具体负责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及管理。第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门预算。省级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项目,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根据年度计。第条中小学校每年月编制下年度校舍维修改造计划,报县教育局审核汇总,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纳入学校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管治制度参考版,集中支付。中央和地方安排的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分项目进行结算和支付。县财政局根据县教用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十条要加强校舍维修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每项工程竣工后,必须按规计划和批复的项目资金预算,具体负责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及管理。第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舍安全预警体系。学校要结合安全检查,定期聘请县房屋建筑物鉴定部门对学校校舍进行危房鉴定评估,以便及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和挪作他用。第条校舍维修工程严格实行实行制。即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单位责任制,过程管理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制。第条农村社会监督。第十条要加强校舍维修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每项工程竣工后,必须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合安全检查,定期聘请县房屋建筑物鉴定部门对学校校舍进行危房鉴定评估,以便及早争取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制。即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单位责任制,过程管理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制。第十条建立校门预算。省级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项目,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根据年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