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续期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从事的相关业务。第章权利和义务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依法申请设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中介机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研究及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安全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统称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负责本行业包括其所主管的中央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和各地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和管理应当分别接受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第条从事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技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取得注册证的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或允许他人以本人名执业的因工作失误造成重特大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贪污索贿受贿或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与委托人串通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网络版注册管理和执业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考试或经考核认定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第章续期有关部门举报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签署意见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登记建档和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客观按照互认原则管理。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号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年月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局长王显政年月十日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条聘用单位应当每年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业绩考核结果作为续期注册的依据。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接受国家注册管理机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执业。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从事注册安全工程师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经审查合格的......”。
4、“.....不予办理续期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网络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号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年月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局长王显政年册安全工程师依法从事的相关业务。第章权利和义务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依法申请设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中介机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研究及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存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向第章续期注册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证有效期满前个月向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续期注册。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续期注册......”。
5、“.....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续期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日内完成变更审核工作,并提出变更审核意见报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国家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变更审核意见之日起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变更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后年内再次申请变更的,不予办理。注册安全工下列程序办理具备资格的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聘用单位意见书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日内完成续期审核工作,并提出续期审核意见报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国家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续期审核意见之日起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正执业,不弄虚作假......”。
6、“.....第章罚则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的,由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和国家注册管理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注销注册和取消执业资格的行政处罚构册安全工程师依法从事的相关业务。第章权利和义务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依法申请设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中介机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研究及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存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向注册管理和执业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考试或经考核认定合格......”。
7、“.....并经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第章续期索贿受贿或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与委托人串通或故意出具虚假证明安全技术报告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的。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执业中,因其过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聘用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执业的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网络版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网络版。第十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注册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年的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十条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定期将核准初始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单向社会公注册管理和执业行为......”。
8、“.....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考试或经考核认定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第章续期始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单向社会公布。第章变更注册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变更工作单位后个月内向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注册。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变更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具备资格的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聘用单位意见书和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执业,不弄虚作假......”。
9、“.....第章罚则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的,由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和国家注册管理机构,视情节轻重,办理续期注册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续期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第十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注册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年的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十条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定期将核准初册安全工程师依法从事的相关业务。第章权利和义务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依法申请设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中介机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研究及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存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向册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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