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国际国界河流上从事航道工程竣工验收活动适用本办法,但我国缔结的政府间协议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协议执行。第十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航道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当按照交通部规范的统格式印制。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提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以及工程运行情况检查专项验收情况十检查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审计情况十对存在的问题和尾留工程提出处理意见。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网络版......”。
2、“.....工程试运行期是指航道主体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至竣工验收之前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网络版要求工程试运行期满年,运行情况正常竣工档案资料齐全,通过有关专项验收竣工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取得国家审计机构或者具有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十工程运行管理部门已落实十竣工验收工作报告编制完成十航运枢纽工程以及技术复杂的其他航道工程付使用等相关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提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验意见,配合竣工验收工作。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提交各自的工作报告,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竣工验收工作。第十条航道工程项目单位质量监督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运行,投资额不能超过工程总概算的各单位工程和项目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验合格各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主要工艺设备或者设施调试以及联动测试均已完成......”。
3、“.....已选用设计船型进行了实船适航检验,各项检验指标满足设计告编制完成十航运枢纽工程以及技术复杂的其他航道工程,已经竣工验收部门委托的有关单位初步验收合格。第十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部门应当自航道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发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的航道工程,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工程效果和工程正常运行,投资额不能超过工程总概算的各单位工程和项目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验合格各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主要工艺设备或者设施调试以及联动测试均已完成,主要技术参数达到设计要求航运枢纽工程阶段验收合格需要实船适航检验的,当自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验收资料报交通部备案。第十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限期整改......”。
4、“.....项目单位应当重新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第十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档案固定资产交设区的市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款第款以外的航道工程竣工验收活动的监督管理。以上负责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部门统称为竣工验收部门。第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规的其他航道工程,应当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第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科学规范。第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实行统管理分级负责。交通部负责全国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或者核准以及交通部批准的航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省级交通主管部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前款规定之外的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航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5、“.....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征求交通部意见。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内容是检查工程的批准核准备案等文件是否齐全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规模标准内容全部建成检查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检查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履约情况检查工程交工验收情况检查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工程效果检查航运枢纽工程的阶段验收情况检查工程试当自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验收资料报交通部备案。第十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项目单位应当重新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第十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档案固定资产交要求工程试运行期满年,运行情况正常竣工档案资料齐全,通过有关专项验收竣工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成......”。
6、“.....且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十工程运行管理部门已落实十竣工验收工作报告编制完成十航运枢纽工程以及技术复杂的其他航道工程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以及概算调整等文件主要设备技术规格或者说明书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文本。第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已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建成,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申请竣工验收的航道建设工程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工程效果和工程正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网络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前款规定之外的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航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中列入国家高等级航道且总投资在亿元含亿元以上的航道工程,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征求交通部意见。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网络版要求工程试运行期满年,运行情况正常竣工档案资料齐全,通过有关专项验收竣工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成......”。
7、“.....且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十工程运行管理部门已落实十竣工验收工作报告编制完成十航运枢纽工程以及技术复杂的其他航道工程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第十条竣工验收部门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和时限完成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第十条竣工验收部门应当根据航道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相关部门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竣工验收工作。航运枢纽工程以及技术复杂案。第十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项目单位应当重新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第十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档案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等相关手续。设区的市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网络版。第十条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的航道工程......”。
8、“.....也可以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的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接受委托的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航道工程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应当在初审当自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验收资料报交通部备案。第十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项目单位应当重新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第十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档案固定资产交已经竣工验收部门委托的有关单位初步验收合格。第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科学规范。第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实行统管理分级负责。交通部负责全国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或者核准以及交通部批准的航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省级交通运行......”。
9、“.....主要技术参数达到设计要求航运枢纽工程阶段验收合格需要实船适航检验的,已选用设计船型进行了实船适航检验,各项检验指标满足设计规范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以及概算调整等文件主要设备技术规格或者说明书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文本。第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已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建成,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申请竣工验收的航道建设工程有尾留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款第款以外的航道工程竣工验收活动的监督管理。以上负责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部门统称为竣工验收部门。第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网络版要求工程试运行期满年......”。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