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可以授权查询的信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或者信息提供主体查询。查询他人信息的,应当提供信息主体的授权证明约定的查询用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查询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禁止采集的自然人信息的篡改虚构违规删除公共信用信息的未建立本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制度规范,未建立或者未长期保存查询日志的越权查询公共信用信息的擅送本行业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涉企信息应当实时双向推送和互联共享。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网络版。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载的信息与信息提供主体提供的信息不致的......”。
2、“.....并在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异议申请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载的信息与信息提供主体提供的信息致的,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将异议申请转至信息提供主体。信息提供主体应当在收到查询公共信用信息从事非法活动的不按照规定查询应用公共信用信息的其他行为。第章附则第十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工作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应用,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由公共信用信息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修订和公布。目录根据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内容进行动态调整。第十条信息提供主体应当建立本部门本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在履行职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网络版件或者证明文件查询自身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第十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根据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目录......”。
3、“.....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目录由县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工作主管部门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其他信息包括下列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禁止采集的自然人信息的篡改虚构违规删除公共信用信息的未建立本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制度规范,未建立或者未长期保存查询日志的越权查询公共信用信息的擅自将公共信用信息提供给第方使用的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未经授权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的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第十条信用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查询息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公共信用信息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信息提供主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在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中明确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的披露方式......”。
4、“.....依法可以授权查询的信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或者信息提供主体查询。查询他人信息的,应当提供信息主体的授权证明约定的查询用途有效身份证体提供的信息不致的,应当予以更正,并在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异议申请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载的信息与信息提供主体提供的信息致的,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将异议申请转至信息提供主体。信息提供主体应当在收到转来的异议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告知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异议申请人。第十条异议申请处理期间或者信息主体对异议处理结果信用信息管理,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5、“.....第条本办法所称公共信用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信息提供主体,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有异议的,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应当对该信息予以标注。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第十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公共信用信息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信息提供主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在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中明确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的披露方式。第十条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山东官方网站和信息提供主体对外发布信息的平台向社会公开......”。
6、“.....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或者信息提供主体查询。查询他人信息的,应当提供信息主体的授权证明约定的查询用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查询非法活动违反信息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网络版。第十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其他信息包括下列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授予的表彰奖励等信息参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展的志愿服务慈善捐赠活动等信息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信息。第十条信息提供主体应当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审查机制,在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前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核实采集的公共信用信息,并对其他自然人信息。第十条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对收到的公共信用信息完成比对录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反馈给信息提供主体复核处理后重新报送。第章公共信用信息的应用第十条公共信用信息通过社会公开授权查询政务共享等方式披露......”。
7、“.....经公共信用信息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批量查询授权查询类公共信用信息获得信息主体授权具备有效的征信资质或者相关许可与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使用公共信用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公共信用信息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篡改虚构违规删除公共信用信息的越权查询公共信用信息擅自向第方提供使用公共信用信息的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未经授权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的利用所有异议的,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应当对该信息予以标注。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8、“.....有下列行为之,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件或者证明文件查询自身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第十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根据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目录,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并依法将其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必要条件或者参考依据。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目录由县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工作主管部门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其他信息包括下列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授的组织以下统称信息提供主体,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得的,反映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第条公共信用信息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准确及时的原则,维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9、“.....协调解决公共信用信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公共信用信息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公共信用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网络版其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负责。不得篡改虚构信用信息,不得报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第十条禁止归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归集的其他自然人信息。第十条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对收到的公共信用信息完成比对录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反馈给信息提供主体复核处理后重新报送。第章公共信用信息的应用第十条公共信用信息通过社会公开授权查询政务共享等方式披件或者证明文件查询自身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第十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根据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目录,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并依法将其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必要条件或者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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