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黄色监管,转化为绿色监管。第条企业般安全生的,按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延长暂扣期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十条施工企业要按照动态考核标准将安全生产条件逐进行分工,责任到人,定期组织自查自纠,查找不完善的项目,防止出现管理空白和盲区。第十条施工企业应定期按照动态考核标准进行自查,每年向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上可证动态考核办法或实施细则。第十条本办法由省建管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年度汇总表。第十条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定为不合格的,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动自查结果或者弄虚作假的,列入黄色监管。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网络版。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动态考核直列入绿色监管的企业......”。
2、“.....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在监督管理时采取有关优惠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网络版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对企业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确定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结果。第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定为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并按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省建管局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暂扣期间经所在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合格,暂扣期满转为绿色监管。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延长暂扣期直至吊销安全生产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
3、“.....暂扣期满解除红色监管,转化为绿色监管。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延长暂扣期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第条各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各市各部门每年组织检查不少于次,每次抽查企业总数不得低于本地本部门企业总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到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存在安全生产行为不良记录,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应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可直接组织抽查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建设所在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合格,暂扣期满解除红色监管,转化为绿色监管。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延长暂扣期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第条各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过程中筑主管部门抽查......”。
4、“.....并及时向市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上报复核结果。第十条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定为不合格的,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动态考核标准复核企业般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直接第条企业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汇总分值分含至分不含,定为基本合格,列入黄色监管。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立即与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并至少抽查该企业以上施工现场。整改后经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检查合格,解除黄色监管,转化为绿色监管。第条企业般安全生定中的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分解,形成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附件,以下简称动态考核标准。实行企业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双考核联动机制,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对应绿黄红色动态监管,绿色为最高级别,红色为最低级别......”。
5、“.....上年度考核不计入下年度。第条企业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汇总分值作为企业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的依据,存在问题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第条企业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汇总分值分含以上,定为合格,列入绿色监管。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可证。第十条施工企业要按照动态考核标准将安全生产条件逐进行分工,责任到人,定期组织自查自纠,查找不完善的项目,防止出现管理空白和盲区。第十条施工企业应定期按照动态考核标准进行自查,每年向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上报自查结果不少于次。企业自查应认真细致,逐级自纠。未按时上报筑主管部门抽查。县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动态考核标准和相关法规规章进行抽查,并及时向市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上报复核结果。第十条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定为不合格的......”。
6、“.....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直接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对企业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确定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结果。第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黄色监管,转化为绿色监管。第条企业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汇总分值分不含以下或定为基本合格后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定为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对企业所有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按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省建管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网络版状态为绿色,上年度考核不计入下年度。第条企业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汇总分值作为企业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的依据......”。
7、“.....定为合格,列入绿色监管。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网络版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对企业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确定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结果。第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标准,不具备本办法第十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定为合格,列入绿色监管。第十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合格,根据企业般安全生产条件考核结果确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结果和监管类别。第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门企业总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到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存在安全生产行为不良记录......”。
8、“.....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可直接组织抽查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抽查。县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动态考核标准和相关法规规章进行抽查网络版。同工程项目次以上含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未进行有效整改的同企业在同市县内工程项目次以上含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未进行有效整改的工程项目首次被责令停止施工的同企业在同市县内个以下含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第十条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筑主管部门抽查。县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动态考核标准和相关法规规章进行抽查,并及时向市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上报复核结果。第十条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定为不合格的,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动态考核标准复核企业般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直接证管理规定中的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分解,形成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附件......”。
9、“.....实行企业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双考核联动机制,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对应绿黄红色动态监管,绿色为最高级别,红色为最低级别。企业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暂扣期间经所在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合格,暂扣期满解除红色监管,转化为绿色监管。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延长暂扣期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第条各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生产条件动态考核汇总分值分不含以下或定为基本合格后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定为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对企业所有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按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省建管局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暂扣期间经并及时向市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上报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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