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取得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含运输工具用液化或者压缩气体醇醚类燃料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和成品油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载车船资质证件以及车船配载容器的检验合格证装载发运危险化学品的未根据车船核定吨位量,装载发运危险化学品的未向承运人提供与装载危险化学品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或者未将危险性告知承运人的未出具剧毒化学品运输装载清单的。第十条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第条所称危险化学品的具体种类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2、“.....分别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交通部公安部门依据条例的规定处罚。许可证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其超范围经营部分按照无证经营处罚。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依据消防法的规定处罚。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处罚。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由县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按规定分别向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条例第条规定的文件和城乡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批准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3、“.....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使。申请人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风电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网络版实施,有关费用由企业承担。因城市发展或者有关部门。规划不合理造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与有关场所和区域的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汇报当地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整顿或者转产搬迁,相关费用视具体情况由当地政府企业和有关部门承担。第十条单位或者个人,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建设工业设施公共设施居住区等人口密集场所的,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交通部公安部门依据条例的规定处罚。许可证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其超范围经营部分按照无证经营处罚。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
4、“.....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处罚。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部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处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有定,并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颁发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条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周边,规划和建设工业设施公共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标因企业改扩建造成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有关场所和区域的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或者关闭的,报当地同级人......”。
5、“.....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剧毒化学品名录列入的化学品。第十条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和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类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风电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网络版。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和领导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保公安卫生造或者变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处罚。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处罚。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者变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6、“.....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检验运输车船资质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第十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分别由省设区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公安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第十条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规定,分别由县级以上安全生经营危险化学品,应当按规定分别向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或者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7、“.....取得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含运输工具用液化或者压缩气体醇醚类燃料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和成品油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载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条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周边,规划和建设工业设施公共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标因企业改扩建造成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有关场所和区域的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或者关闭的,报当地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有关费用由企业承担。因城市发展或者有关部门。规划不合理造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与有关场所和区知承运人......”。
8、“.....并出具剧毒化学品运输装载清单。第十条通过铁路民航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国务院铁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第章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第十条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条从事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向环保部门申请领取许可证。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单位转产停关去年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措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第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第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鼓励支持全社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9、“.....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设立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第十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分别由省设区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公安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第十条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规定,分别由县级以上安全生实施,有关费用由企业承担。因城市发展或者有关部门。规划不合理造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与有关场所和区域的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汇报当地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整顿或者转产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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