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十条施工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2、“.....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达到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标准,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版。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对建设工程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责任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3、“.....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单位包括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第十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任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版。第十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4、“.....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第十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版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停施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须人以上,并出示有效证件。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项目的相关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条建设单位不得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生产措施所需费用......”。
5、“.....应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中的专项费用的拨付给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中余下的专项费用和按实计算。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责任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6、“.....并作好记录检查建设工程项目建立运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的情况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情况录入监督档案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相关规定通报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的不良行为,并抄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纠正和查处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7、“.....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达到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标准,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版。第十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第十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人员,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8、“.....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的细则和意见。第十条本办法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第十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9、“.....并对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章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大型维修等施工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十条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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