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的违约金般仅针对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性质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既是种违约责任的形式,又是种独特的担保方式,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有重大的意义。依据违约金发生的原因的不同,可将其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从性质上看,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双方司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便拒绝了小杨的辞职请求。但小杨坚持要走,公司见无法挽留,提出因小杨合同期限未满就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应向公司支付元培训费及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承担。小杨认为这个数额太大,无法接受。于年月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减免违约金数额,同意支付元至元。公司接到申请书后表示同意,要求小杨支付违约金元。小杨支付后,公司给其出具了退工通知单。小杨与公司终止了合同。然而,小杨事后越想越委屈,他觉得企业索取的违约金于法于理都无据,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返还违约金元......”。
2、“.....肖胜方律师提醒用人单位,所谓依法,是要按时足额购买,拖延时间金额不足都要赔偿。根据劳条,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作出赔偿,并补缴拖欠的社保资金,还要交滞纳金。这将导致企业越不依法购买社会保险,损失越大,成本越高。关于合同中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条规定除本法第条和第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案例提前十工作量少,今年至月无事可做,有很大的危机感等为由提出辞职。而公司方觉得小杨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作为公司的人才资源,可以为公司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便拒绝了小杨的辞职请求。但小杨坚持要走,公司见无法挽留,提出因小杨合同期限未满就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应向公司支付元培训费及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承担......”。
3、“.....无法接受。于年月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减免违约金数额,同意支付元至元。公司接到申请书后表示同意,要求小杨支付违约金元。小杨支付后,公司给其出具了退工通知单。小杨关于合同中的违约金整理版金或损害赔偿预定制度在民法上是允许的,但劳动合同附和化的性质决定了在非对等的劳动合同关系中应被禁止。还有学者认为,目前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在实践中可以起到约束双方遵守劳动合同的作用,在实践中大量的劳动合同也设立了约定违约金的条款,已经成为违约方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种重要方式。当然也存在违约金数额约定不当等问题,但是目前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条款出现的些问题,乃至其所带来的些负面影响,只是项法律制度发展过程中所伴生的正常现象,完全可以通过制度本身的不断发的权利。另外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是劳动合同当事人违约不履行合同时,双方约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条款......”。
4、“.....另派观点主张劳动合同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违约金条款不应载入劳动合同中,如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不当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预定违约金是不太合适的,尽管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预定制度在民法上是允许的,但劳动合同附和化的性质决定了在非对等的劳动合同关系中应被禁止。还有学者认为,目前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人积极履约的作用。也有学者认为应规定许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在定的程度上有自由约定违约责任的权利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幅度和赔偿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等的权利。另外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是劳动合同当事人违约不履行合同时,双方约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条款。还有学者认为双方可以约定不履行合同而应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条款等等。另派观点主张劳动合同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违约金条款不应载入劳动合同中......”。
5、“.....尽管违约违约金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之。但是,在我国的部门规章和些地方性法规中对违约金作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作了明确规定。比如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在上述案例中,小杨违反了劳动合同关于合同期限的约定,如果小杨和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如果方违反合同,则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违约金。小杨违反合同的约定提前解除合同,是属于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小杨当初提出减免的要求表示其已接受违约金作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而且有小杨提交的书面申请为证,这个申请和公司对申请的同意,相当于合同要约和承诺过程。所以,对于小杨要求返还元违约金的要求不予接受。法院经过审审的审理......”。
6、“.....通知其支付违约金元,小杨通过书面形式与公司协商,最后他实际支付违约金元,此数额小杨在其书面申请报告中亦已明确表示认可,此可视为双方协商的结果。现小杨请求判令公司返还违约金,理由不足,不予支持。违反合同判赔偿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条的规定中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学者争鸣在关于我国未来的劳动合同法中是否应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这个问题上基本形成了两派观点派主张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如有学者认为违约金的约定有其合理性,尤其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后,能在定程度上起到约束合同当事人积极履约的作用。也有学者认为应规定许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
7、“.....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实践当中,劳动合同的违约金般仅针对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性质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既是种违约责任的形式,又是种独特的担保方式,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有重大的意义。依据违约金发生的原因的不同,可将其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从性质上看,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双方金具有惩戒作用,不论是否存在经济损失,违约方均应支付,且违约方在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后,仍需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责任赔偿性违约金是双方当事人预先估算的因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总额,违约方支付赔偿性违约金,不再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的责任。关于合同中的违约金整理版。劳动合同法第条规定除本法第条和第条规定的情形外......”。
8、“.....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称为损害赔偿额的预定。此种违约金不能与违约损害赔偿同时主张,因为该违约金的功能就在于弥补方违约后造成的损失,如果违约金数额低于损失的,可以适当增加,反之,如果高于损失的,可以适当减少。劳动合同法第条规定除本法第条和第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关于违约金的标准约金,在实践中可以起到约束双方遵守劳动合同的作用,在实践中大量的劳动合同也设立了约定违约金的条款,已经成为违约方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种重要方式。当然也存在违约金数额约定不当等问题......”。
9、“.....乃至其所带来的些负面影响,只是项法律制度发展过程中所伴生的正常现象,完全可以通过制度本身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而加以克服。关于合同中的违约金整理版。而小杨是个闲不住的人,他认为这样会让自己产生惰性,对自己技能的提高不利。于是,经过番思考,小杨作出了个决定他于年月日,以系统部条的规定中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学者争鸣在关于我国未来的劳动合同法中是否应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这个问题上基本形成了两派观点派主张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如有学者认为违约金的约定有其合理性,尤其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后,能在定程度上起到约束合同当事人积极履约的作用。也有学者认为应规定许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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