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商业企业的内部人员,扩充至网络虚拟企业成员或企业联盟组织体的成员企业。网络的便捷性和成员企业合作的便利性,不但成员企业可能侵犯其他成员企业的网络商业秘密,成员企业的工作人员也可能成为侵犯其他成员企业网络商业秘密的主体。所以网电子邮件散布非法获得他人的网络商业秘密,企业不但很难及时挽回损失,往往还难以防止损害的进步扩大。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特点侵权主体复杂在网络环境下,其他的企业组织及自然人都可能是侵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依赖些特定的商业秘密取得竞争优势,独占该商业秘密是其获得市场份额的关键所在。如果商业秘密被窃取之后被其竞争对手获取,商业秘密权利人将失去竞争优势,转而处于极为不利的局面。由于网络环境具有隐蔽属性,商业秘密侵权行为被发人文环境论文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地为侵权人侵犯商业秘密开了绿灯......”。
2、“.....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整体位阶低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是财产的种表现形式,但却不像其他财产样或用专门的法律予以保护,或列入部法律中进行统规定。我国对商业秘限制不同,使跳槽的员工盗取原单位的网络商业秘密成为可能。而网络环境下侵权的内部主体则由原来传统环境下企业的内部人员,扩充至网络虚拟企业成员或企业联盟组织体的成员企业。网络的便捷性和成员企业合作的便利性,不但成员企业可能侵犯秘密相关法律未涉及网络商业秘密的基本理论,缺乏对网络商业秘密的主体性质归属等进行界定,仅采用列举式方式规定了几种网络商业秘密侵权方式,致使随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新型网络商业秘密侵权方式被排除在外,相应权利人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变相档图片文件等起发送,当计算机用户打开这些附有秘密编码的信息后,秘密编码将进入计算机窃取相关信息,还能利用计算机喇叭作为窃听器,窃听毫无防备的用户谈话内容,网络商业秘密也可能随之泄露......”。
3、“.....人文环境论文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侵权手段具有高技术性由于网络形态商业秘密具有较高的技术属性,侵权人通常不是采用常规侵权手段,而是采用破坏计算机系统的保护措施等高技术手段,例如破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特点侵权主体复杂在网络环境下,其他的企业组织及自然人都可能是侵犯商业秘密的外部主体,这与传统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的外部主体是样的。跳槽的员工也可能成为外部侵权主体,因为网络商业秘密与传统商业秘密受地域网络商业秘密保护相关规定过于原则我国现行法律或对商业秘密的含义侵权行为类型责任承担等问题仅有原则性规定,其规定远落后于商业秘密的时代发展需求,在司法实务中的具体应用性差,难以有效发挥法律对权利人财产性权益的保护作用。现行商业立法模式,商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司法解释都有商业秘密的相关规定,没有制定商业秘密单行法。就整体而言......”。
4、“.....这些规范性文件不但法律效力层次不高,而且各法律法规的规定都律法规的规定都很零散,相互之间缺乏协调性,存在着大量的重复规定立法空白和矛盾性规定。这不但直接影响商业秘密在权利保护体系中的地位,而且不易引起人们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视,间接助长了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我国法律将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其他成员企业的网络商业秘密,成员企业的工作人员也可能成为侵犯其他成员企业网络商业秘密的主体。所以网络商业秘密侵权主体更广泛,权利人和侵权人的关系更加复杂,必然导致网络环境较传统环境更易发生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侵权后果危害性大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特点侵权主体复杂在网络环境下,其他的企业组织及自然人都可能是侵犯商业秘密的外部主体,这与传统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的外部主体是样的。跳槽的员工也可能成为外部侵权主体......”。
5、“.....人文环境论文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整体位阶低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是财产的种表现形式,但却不像其他财产样或用专门的法律予以保护,或列入部法律中进行统规定。我国对商业秘网络商业秘密保护相关规定过于原则我国现行法律或对商业秘密的含义侵权行为类型责任承担等问题仅有原则性规定,其规定远落后于商业秘密的时代发展需求,在司法实务中的具体应用性差,难以有效发挥法律对权利人财产性权益的保护作用。现行商业人文环境论文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很零散,相互之间缺乏协调性,存在着大量的重复规定立法空白和矛盾性规定。这不但直接影响商业秘密在权利保护体系中的地位,而且不易引起人们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视,间接助长了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人文环境论文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的法律保地为侵权人侵犯商业秘密开了绿灯。人文环境论文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整体位阶低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
6、“.....但却不像其他财产样或用专门的法律予以保护,或列入部法律中进行统规定。我国对商业秘狭窄,数量众多的网络商业秘密侵权行为难以纳入法律规制范围之中。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整体位阶低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是财产的种表现形式,但却不像其他财产样或用专门的法律予以保护,或列入部法律中进行统规定。我国对商业秘密立法属于分散式保护措施等高技术手段,例如破译系统密码攻破防火墙等,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窃取截取权利人的网络商业秘密,甚至在网络泄露非法获得的网络商业秘密。以无线网络为工具拦截毁损泄露等侵犯网络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也日益增多。据报道,目前行为限定为用不正当竞争的手段,那么,如果以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或者方式获得权利人的网络商业秘密,按照商业秘密相关法律规定就不属于非法行为,但这同样对权利人的网络商业秘密构成威胁。因此......”。
7、“.....其他的企业组织及自然人都可能是侵犯商业秘密的外部主体,这与传统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的外部主体是样的。跳槽的员工也可能成为外部侵权主体,因为网络商业秘密与传统商业秘密受地域密立法属于分散式立法模式,商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司法解释都有商业秘密的相关规定,没有制定商业秘密单行法。就整体而言,商业秘密法律体系位阶低于其他权利法律体系位阶。这些规范性文件不但法律效力层次不高,而且各秘密相关法律未涉及网络商业秘密的基本理论,缺乏对网络商业秘密的主体性质归属等进行界定,仅采用列举式方式规定了几种网络商业秘密侵权方式,致使随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新型网络商业秘密侵权方式被排除在外,相应权利人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变相业秘密相关法律未涉及网络商业秘密的基本理论,缺乏对网络商业秘密的主体性质归属等进行界定,仅采用列举式方式规定了几种网络商业秘密侵权方式......”。
8、“.....相应权利人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变有种编码,它可随文档图片文件等起发送,当计算机用户打开这些附有秘密编码的信息后,秘密编码将进入计算机窃取相关信息,还能利用计算机喇叭作为窃听器,窃听毫无防备的用户谈话内容,网络商业秘密也可能随之泄露。人文环境论文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地为侵权人侵犯商业秘密开了绿灯。人文环境论文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整体位阶低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是财产的种表现形式,但却不像其他财产样或用专门的法律予以保护,或列入部法律中进行统规定。我国对商业秘络商业秘密侵权主体更广泛,权利人和侵权人的关系更加复杂,必然导致网络环境较传统环境更易发生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侵权手段具有高技术性由于网络形态商业秘密具有较高的技术属性,侵权人通常不是采用常规侵权手段,而是采用破坏计算机系统的秘密相关法律未涉及网络商业秘密的基本理论......”。
9、“.....仅采用列举式方式规定了几种网络商业秘密侵权方式,致使随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新型网络商业秘密侵权方式被排除在外,相应权利人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变相外部主体,这与传统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的外部主体是样的。跳槽的员工也可能成为外部侵权主体,因为网络商业秘密与传统商业秘密受地域限制不同,使跳槽的员工盗取原单位的网络商业秘密成为可能。而网络环境下侵权的内部主体则由原来传统环境下现之前,大量的企业网络商业秘密很可能已经被盗取和泄露,网络商业秘密权利人将遭受惨重的无形财产损失,甚至导致破产,其危害往往大于传统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网络还具有散布规模广散播速度快等特征,侵权人在论坛网站等网络渠道公开或通过群其他成员企业的网络商业秘密,成员企业的工作人员也可能成为侵犯其他成员企业网络商业秘密的主体。所以网络商业秘密侵权主体更广泛,权利人和侵权人的关系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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