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限度地实现实现公正与效率,如何在精简的情况下,很好地完成执行工作和司法警察的职责呢执行工作警务化就能很好解决这个问题,两项工作有的警力就足以胜任,既简政又精兵。执行工作警务化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需要有的警力就足以胜任,既简政又精兵。执行工作警务化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需要。执行工作警务化是强化执行工作的需要如上所述,法官承担执行工作会遇上暴力抗法,特别是在基层法院,他们面对的被执行人员常是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而执行工作警务化就会很大程度上克服这些现象。首先,传统的习惯认为,司法警察是武官,我们认为,执行官也应当是武官,因为他履行的职务具有强制性,若被执行人抗拒执行,随即就会受到武官的制裁,在心里上有种畏惧感,些被执行人见济行为之间的区别,两种执行为因其背后执行权的不同具有本质区别的。执行权按强制执行权的性质可分为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
2、“.....但同时并不废除执行庭,现有的执行庭承担执行裁判权,这样分工,就能在执行机构内部建立个完善的分权制约机制,形成裁判人员与执人员有章可循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公正与效率并重的新机制。河南省夏邑法院按此模式成立司法警察局,承担强制执行工作,原执行庭变更执行督导庭行装备。这都说明,司法警察承担执行工作具有法律依据的,也是法律法规赋予法警的项任务。而司法警察的特殊性决定其在执行工作中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司法警察可以配备公务用枪和器械,在当前执法环境恶劣暴力抗法时有发生的今天,作为具有准军事性质的掌握枪杆子的法警成为执行队伍的生力军,无疑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法律论文司法制度执行警务化思考。司法警察承担强制执行权,不法律论文司法制度执行警务化思考要经过相关培训,并适当扩大司法警察队伍......”。
3、“.....内设讼事司法警察,执行司法警察及办公室,讼事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责,服务各项审判,如提押看管送达强制措施值庭等。执行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责,执行各类案件,包括民事案件执行行政案件执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非诉案件和其他文书的执行。死刑由讼事司法警察和执行司法警察共同承担,办公室负责警用装备和警衔管理,组织教育训除外界因素外,法院内部个不容忽视的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执行主体错位,也就是说不管执行机构还是执行人员的设立都有与我国的立法本意相悖的地方,与实际执行工作不相符。司法警察是法定的重要执行力量,执行工作警务化具有法律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独立警钟,与其他人民警察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可以使用武器警械,可以依法执行拘留等强制措施,这为司法警察承担强制性工作实施强制手段提供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年颁布实施的人民制......”。
4、“.....上下联动的执行网络,要执行形成合力。现在部分省市设立有领导关系的执行机构严格来讲有表面文章之谦,有换汤不换药之感。由于现时执行员即法官的特色,根据有关规定,上级法官只有指导下级法官权,何来领导权另外由于执行主体没有改变,讲有领导关系而无相关配套制度。而目前司法警察实行的是编队管理,双重领导的运行机制,而此机制正是执行机构要筑就的机制,从这方面来说,执行工作警务化具有直接的现实性。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承担执行死刑任务,完成法律法规的其他职责。此条例明确规定司法警察负有强制执行的职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规定,执行人员执行公务,必要时应有司法警察参加。最高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在组织集中执行专项执行若其他重大执行活动中,可以统调度使用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力量......”。
5、“.....这都说明,司法警察承担执行工作具有法律依据的区别,既单纯的执行行为和执行救济行为之间的区别,两种执行为因其背后执行权的不同具有本质区别的。执行权按强制执行权的性质可分为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我们所说执行工作警务化即执行实施权由司法警察承担,但同时并不废除执行庭,现有的执行庭承担执行裁判权,这样分工,就能在执行机构内部建立个完善的分权制约机制,形成裁判人员与执人员有章可循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公正与效率并重的新机制。河南省夏邑法院按此模式成立司法警察局,承担强制执也是法律法规赋予法警的项任务。而司法警察的特殊性决定其在执行工作中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司法警察可以配备公务用枪和器械,在当前执法环境恶劣暴力抗法时有发生的今天,作为具有准军事性质的掌握枪杆子的法警成为执行队伍的生力军,无疑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
6、“.....执行工作警务化的必要性法官承担执行工作,混淆法官的职能,也缺乏应有的威慑力。执行按照中央号文件,最高法院要求执行机构的人数为法院控编人数的,而司法警察的人数配备最高院要求为法院控编人数的,两者合计为,现在许多法院由于各种原因都无法达到这个职数,而按照人民法院年发展纲要,人民法院机构和人员要精简高效廉洁,最高限度地实现实现公正与效率,如何在精简的情况下,很好地完成执行工作和司法警察的职责呢执行工作警务化就能很好解决这个问题,两项工作有的警力就足以胜任,既简政又精兵。执行工作警务化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需要拘留等强制措施实施权,增强了司法警察的权威性,司法警察在法院内部实行的编队管理双重领导的运行机制,能很顺畅地形成重拳,有效地抵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强化执行工作产生很好的效果。执行工作警务化是审执分立的需要,长期以来,由于法官执行员,法官自身裁判的案件常常自身来执行......”。
7、“.....容易给当事人留以人承包到底的口实,执行工作警务化使审判和执行实现了形式和实质的分离。执行工作户外作业多,并呈现出连续作战性等特的裁判职能,因为仍是由法官组成的执行督导庭负责此项工作,司法警察承担的是执行实施权,只要把好司法警察任执行员关,即司法警察要通过严格资格考试关,是完全可以保证执行队伍的执法水平。有人认为执行工作警务化的观点对现行法律突破太大,故不宜采用。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由于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在法律规定中的任职资格职责完全不同,故执行工作不宜警务化。笔者认为,虽然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的任职资格职责有所区别,但我国相关法律关无明确规定执行人员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条第款明确规定,司法警察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承担执行死刑任务,完成法律法规的其他职责。此条例明确规定司法警察负有强制执行的职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规定......”。
8、“.....必要时应有司法警察参加。最高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在组织集中执行专项执行若其他重大执行活动中,可以统调度使用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力量,包括执行人员司法警察也是法律法规赋予法警的项任务。而司法警察的特殊性决定其在执行工作中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司法警察可以配备公务用枪和器械,在当前执法环境恶劣暴力抗法时有发生的今天,作为具有准军事性质的掌握枪杆子的法警成为执行队伍的生力军,无疑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法律论文司法制度执行警务化思考。执行工作警务化的必要性法官承担执行工作,混淆法官的职能,也缺乏应有的威慑力。执行要经过相关培训,并适当扩大司法警察队伍,立即就可以投入执行工作。执行工作警务化的机构动作执行工作警务化的机构可称为司法警察局,内设讼事司法警察,执行司法警察及办公室......”。
9、“.....服务各项审判,如提押看管送达强制措施值庭等。执行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责,执行各类案件,包括民事案件执行行政案件执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非诉案件和其他文书的执行。死刑由讼事司法警察和执行司法警察共同承担,办公室负责警用装备和警衔管理,组织教育训执行,些法院执行庭与法警队实行单双号分案,不少人申请人拉关系走后门,请院长签批给法警队办。司法警察承担执行工作已积累定的经验,也为人们所接受,执行工作警务化具有马上实行的现实性,司法警察参与执行能充分向被执行人直观展现强制性倾斜性,迫使服从性,也更具有威慑力和社会效果。法警队现实行的编队管理双重领导的运行机制,正是执行机构要筑就的机制。去年底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就达成要在高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统领导和管理法律论文司法制度执行警务化思考,这就要求执行人员具有较强的体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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