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文库

返回

-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 -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

格式:word 上传:2022-06-26 16:45:44

《-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修改意见稿

1、“.....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此后,无论计算机软件是否登记,其著作权人在所为,不过是对当事人登记行为的认可。只有登记过的计算机软件才能得到确权和保护,这计算机软件登记制度与伯尔尼公约中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相冲突,为了与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接轨,年修订明确要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此后,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结合,既有民事事实,也有行政行为。而从民事主体实施行为的角度看,属于民事事实......”

2、“.....是个行政行为。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的角度看,属于民事事实,从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并接受登记的角度看,是个行政行为。只有登记过的计算机软件才能得到确权和保护,这计算机软件登记制度与伯尔尼公约中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相冲突机关所做出的确认著作权的行为,行政机关的登记行为与物权登记不同,不是创设了新的物权,而仅仅只是加以证明和公示,且也只进行了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笔者认为,登记是个复杂的行为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因此谈不上著作权的设立而行政行为则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登记是当事人依据意思表示,向登记机关所做出的确认著作权的行为,行政机关的登记行为与物权是指登记行为的具体属性......”

3、“.....在我国学界直存有争议。有的人认为,登记是出于民事目的,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因此是民事行为也有人认为,登记是行政部门依国家职登记不同,不是创设了新的物权,而仅仅只是加以证明和公示,且也只进行了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笔者认为,登记是个复杂的行为结合,既有民事事实,也有行政行为。而从民事主体实施行为在自愿登记背景下,大量软件没有进行登记,致使著作权人在遇到侵权提起诉讼时处于劣势。另方面,即便是进行了自愿登记,但由于登记的法律效力不明,登记后并没有取得公示公信的效力,著作权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可见......”

4、“.....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著权人没有因为登记而获得权利。具体说,登记只是种确认行为,而不是确权行为,这非但不利于定纷止争,反而埋下了纠纷的制度祸根。登记的效力不明确我国现行法确立的是自愿登记制度,方面,我,为了与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接轨,年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便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修正为自愿性登记,加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也登记不同,不是创设了新的物权,而仅仅只是加以证明和公示,且也只进行了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笔者认为,登记是个复杂的行为结合,既有民事事实,也有行政行为。而从民事主体实施行为结合,既有民事事实,也有行政行为。而从民事主体实施行为的角度看......”

5、“.....从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并接受登记的角度看,是个行政行为。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了个新的著作权,而是对原有的著作权进行公示和确定,以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因此谈不上著作权的设立而行政行为则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登记是当事人依据意思表示,向登记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作权而进行的补充行为或者称之为加强行为。登记的效力不明确我国现行法确立的是自愿登记制度,方面,我国现行法并不要求强制登记,也没有规定自愿登记的法律效力,这对权利人的权利保护不利结合,既有民事事实,也有行政行为。而从民事主体实施行为的角度看,属于民事事实,从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并接受登记的角度看,是个行政行为......”

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从计算机软件完成之日起便自动产生了,无须登记。鉴于计算机软件交易发生后难以确定权利归属的基本事实,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条规定软件著作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法律性质计算机软件登记的法律性质,是指登记行为的具体属性。登记是民事行为还是行政行为,在我国学界直存有争议。有的人认为,登记是出于民事目的,是行使著作权的行国现行法并不要求强制登记,也没有规定自愿登记的法律效力,这对权利人的权利保护不利。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根据协登记不同,不是创设了新的物权,而仅仅只是加以证明和公示,且也只进行了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

7、“.....登记是个复杂的行为结合,既有民事事实,也有行政行为。而从民事主体实施行为。在自愿登记背景下,大量软件没有进行登记,致使著作权人在遇到侵权提起诉讼时处于劣势。另方面,即便是进行了自愿登记,但由于登记的法律效力不明,登记后并没有取得公示公信的效力,著作机关所做出的确认著作权的行为,行政机关的登记行为与物权登记不同,不是创设了新的物权,而仅仅只是加以证明和公示,且也只进行了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笔者认为,登记是个复杂的行为权人没有因为登记而获得权利。具体说,登记只是种确认行为,而不是确权行为,这非但不利于定纷止争,反而埋下了纠纷的制度祸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法律性质计算机软件登记的法律性质,为,因此是民事行为也有人认为......”

8、“.....具有权威性,应该是行政行为。民事行为是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并不是创设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结合,既有民事事实,也有行政行为。而从民事主体实施行为的角度看,属于民事事实,从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并接受登记的角度看,是个行政行为。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权利受侵害时均有权请求行政处理或者提起诉讼,我国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由强制走向自愿。但计算机软件登记的效力也因此变得模糊起来。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计机关所做出的确认著作权的行为,行政机关的登记行为与物权登记不同,不是创设了新的物权,而仅仅只是加以证明和公示......”

9、“.....不进行实质审查。笔者认为,登记是个复杂的行为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便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修正为自愿性登记,加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也明确要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凡当事无论计算机软件是否登记,其著作权人在权利受侵害时均有权请求行政处理或者提起诉讼,我国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由强制走向自愿。但计算机软件登记的效力也因此变得模糊起来。行政机关的所作,为了与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接轨,年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便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修正为自愿性登记,加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也登记不同,不是创设了新的物权,而仅仅只是加以证明和公示......”

下一篇
温馨提示:手指轻点页面,可唤醒全屏阅读模式,左右滑动可以翻页。
-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doc预览图(1)
1 页 / 共 7
-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doc预览图(2)
2 页 / 共 7
-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doc预览图(3)
3 页 / 共 7
-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doc预览图(4)
4 页 / 共 7
-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doc预览图(5)
5 页 / 共 7
-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doc预览图(6)
6 页 / 共 7
-通信传播论文: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体制改善.doc预览图(7)
7 页 / 共 7
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 内容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温馨提示 电脑下载 投诉举报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

  • Hi,我是你的文档小助手!
    你可以按格式查找相似内容哟
DOC PPT RAR 精品 全部
小贴士:
  • 🔯 当前文档为word文档,建议你点击DOC查看当前文档的相似文档。
  • ⭐ 查询的内容是以当前文档的标题进行精准匹配找到的结果,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顶部的搜索输入框输入关健词进行。
帮帮文库
换一批

搜索

客服

足迹

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