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论文我国古代刑讯规章研究透析。历时征,这不能不使我们对该制度生成和存在的原因进行追问,刑讯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原因究竟是什么笔者认为原因大致有第,中国古代刑讯制度的思想基础是儒家的‚慎刑‛思想。儒家的‚慎刑‛思想不仅要求法官严格司法,不可违法用刑,造成滥刑,还要求被审讯人自己承认有罪或相关的犯罪事代规定了不得法外用刑,治罪。明承唐律,严格规定法官拷问人犯的责任。嘉靖年间,规定对于盗窃抢夺等严重犯罪而故意不招的,用严刑拷讯,其余的犯罪则使用鞭扑等般刑讯。明袭唐律,清又袭明,历朝严审刑官滥用刑讯之禁。康熙时禁止大镣短夹棍大枷的使用。满清末季,西风东渐,外国从公元年开始直持续了多年英国从年到年决斗直是正式的司法程序之。中国的神明裁判之所以昙花现,根源在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国传统的士大夫主流是不太相信鬼神,不愿借鬼神进行司法活动,这样,神明裁判的过早隐退也就顺理成章了......”。
2、“.....而作为司法审判,特别是刑事法律论文我国古代刑讯规章研究透析毋治掠为上,治掠为下。‛‚讯狱必先尽其言,毋庸辄诘。其辞尽,及以诘者诘之,复诘之。‛‚更言不服‛依律‚治掠‛。可见秦代训囚用刑。另据史记。李斯传说李斯被‚榜掠千余‛,广雅篇说‚榜,击也。‛苍颉篇注说‚掠,问也。‛这是秦代已有刑讯的又证据。至于汉代,夏侯婴与高清又袭明,历朝严审刑官滥用刑讯之禁。康熙时禁止大镣短夹棍大枷的使用。满清末季,西风东渐,外迫于西方列强之势,内困于积贫积弱之弊,清末变法修律,年拟定大清现行刑律,年奏进,年颁布施行,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才第次明令废止了刑讯的使用。法律论文我国古代刑讯规章研究透析主流的消极性却直影响着后世的司法制度,包括我们当今的司法观念。刑讯最早见诸文字是礼记。月令‚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狱讼。‛这里的‚掠‛就是指刑讯。因此,‚从礼记记载的内容来看......”。
3、“.....‛在秦代,近年出土的秦律。治狱律审理案件‚世,天下所以无冤民也欤‛可见‚用情讯之是为了做到心服,而心服及至于‛无冤‚,这是中国儒家‛慎刑‚思想中的项重要内容,因此‛断罪必取输口供‚也就成为中国古代司法审判的条原则。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口供是必不可少的证据,没有口供就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元代规定,是儒家的‚慎刑‛思想。儒家的‚慎刑‛思想不仅要求法官严格司法,不可违法用刑,造成滥刑,还要求被审讯人自己承认有罪或相关的犯罪事实,做到心服,把客观的犯罪行为与被审讯人的主观认罪态度结合在起。早在儒家的经典周礼中已有论述,而且还把它作为种对司法官的要求。周礼秋官载非对强盗,不得施以酷刑。对情节严重的犯罪,如果需要加以刑讯,必须有长贰僚佐会议立案,并且元代规定了不得法外用刑,治罪。明承唐律,严格规定法官拷问人犯的责任。嘉靖年间,规定对于盗窃抢夺等严重犯罪而故意不招的,用严刑拷讯......”。
4、“.....明袭唐律,刑讯作为中国古代断狱的种手段,因其产生甚早,流传久远,而为中国法制史研究者所关注。然而见仁见智,莫衷是。笔者意欲从刑讯制度的产生及其沿革入手,进而探寻刑讯制度产生的原因及其在历史上的作用,以期对该制度有个较为清晰的认识。法律论文我国古代刑讯规章研究透析。历时‛条规定了刑讯立案的程序,‚立案见在长官同判,然后拷讯。若充使推勘及无官同判者,得自别拷。‛由此条可见,在般情况下,司法官在行刑前首先要立案,并由所在长官共同审讯。关于刑讯的实施和禁止,在唐律疏义‚拷囚不得过度‛条中也有规定‚诸拷囚不得过度,总数不得过百,杖罪以,除李孚甲在其中国法制史及引论中提及秦律。治狱律材料外,其余材料皆出自史传,因此学界通说认为,刑讯作为种制度而著之于律令,始于南北朝时期。‛就刑讯之制而言,秦汉刑讯不见于律令,或为法官种淫威,如秦之‚榜掠‛是也或默认之事实。,至于汉景帝捶令之设......”。
5、“.....司法过程中的神明裁判已大为减少。旧中国以后,在正式的司法程序中神明裁判已无地位,除了偶尔被用来诱供之外,单纯神明裁判的结果本身不允许作为定案的依据。与西方社会相比,中国古代正式司法活动中排斥神明裁判的年代要早的多。欧洲以决斗为主的神明裁判方式,在法非对强盗,不得施以酷刑。对情节严重的犯罪,如果需要加以刑讯,必须有长贰僚佐会议立案,并且元代规定了不得法外用刑,治罪。明承唐律,严格规定法官拷问人犯的责任。嘉靖年间,规定对于盗窃抢夺等严重犯罪而故意不招的,用严刑拷讯,其余的犯罪则使用鞭扑等般刑讯。明袭唐律,毋治掠为上,治掠为下。‛‚讯狱必先尽其言,毋庸辄诘。其辞尽,及以诘者诘之,复诘之。‛‚更言不服‛依律‚治掠‛。可见秦代训囚用刑。另据史记。李斯传说李斯被‚榜掠千余‛,广雅篇说‚榜,击也。‛苍颉篇注说‚掠,问也。‛这是秦代已有刑讯的又证据。至于汉代,夏侯婴与高手......”。
6、“.....以期对该制度有个较为清晰的认识。法律论文我国古代刑讯规章研究透析。我国古代刑讯规章研究透析内容提要刑讯,发诸西周,几经变革,终乎清末变法,存续几千年,成为中华法系大特征其存在有其合理性和历史历史客观性,但其法律论文我国古代刑讯规章研究透析下不得过所犯之数。‛‚决罚不如法‛条规定‚决杖者,背腿臀分受。我国古代刑讯规章研究透析内容提要刑讯,发诸西周,几经变革,终乎清末变法,存续几千年,成为中华法系大特征其存在有其合理性和历史历史客观性,但其主流的消极性却直影响着后世的司法制度,包括我们当今的司法观毋治掠为上,治掠为下。‛‚讯狱必先尽其言,毋庸辄诘。其辞尽,及以诘者诘之,复诘之。‛‚更言不服‛依律‚治掠‛。可见秦代训囚用刑。另据史记。李斯传说李斯被‚榜掠千余‛,广雅篇说‚榜,击也。‛苍颉篇注说‚掠,问也。‛这是秦代已有刑讯的又证据。至于汉代......”。
7、“.....‚北魏鞫囚限于杖十,历北齐北周至隋,各有其刑讯之制。‛在此期间,各朝刑讯之制虽有不同,但总的趋势是日渐严酷。延至唐代,中国封建法制的各种制度臻于完备。唐律首先规定了刑讯适用的前提‚先备听,又验诸证言,事状疑似,犹不首实者,然后拷掠‛。唐律疏义。断狱‚讯囚察为‚以囚所犯罪附于刑,恐有枉滥,故用情讯之,使之真实。‛丘俊说‚既得其罪,附于刑矣,恐其非心服也,又从而情以讯之其谨之又谨如此,此先王之世,天下所以无冤民也欤‛可见‚用情讯之是为了做到心服,而心服及至于‛无冤‚,这是中国儒家‛慎刑‚思想中的项重要内容,因此‛断非为拷问之设,吏滥用之,非本意也,南北朝以刑讯著之律令。‚‛惟刑讯著之于律令,则始于南朝梁之所立之测罚,陈承之。‚所谓‛测罚‚即‛凡系狱者,不即答款,应加测罚应测罚者,先参议牒启,然后科行,断食日,听家人进粥升。‚自梁以后,刑讯正式为律所规定,开始了刑讯制度化的非对强盗......”。
8、“.....对情节严重的犯罪,如果需要加以刑讯,必须有长贰僚佐会议立案,并且元代规定了不得法外用刑,治罪。明承唐律,严格规定法官拷问人犯的责任。嘉靖年间,规定对于盗窃抢夺等严重犯罪而故意不招的,用严刑拷讯,其余的犯罪则使用鞭扑等般刑讯。明袭唐律,善,因戏伤婴,婴自告情,谓未受伤,告者不服,移狱,婴以此坐笞掠数百。‚又,汉宣帝即位,路温舒上书肯陈尚德缓刑,在他谈及当时狱吏所施行的拷问时曾说‛捶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胜痛,则饰词以视之。‚可见刑讯拷问在汉代已较为普遍。可是我们考察上述材料来源,可以发现主流的消极性却直影响着后世的司法制度,包括我们当今的司法观念。刑讯最早见诸文字是礼记。月令‚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狱讼。‛这里的‚掠‛就是指刑讯。因此,‚从礼记记载的内容来看,西周是已有刑讯还是较为可信的。‛在秦代,近年出土的秦律。治狱律审理案件‚时几千载,历朝十数代......”。
9、“.....在中国法制史上虽时有存废之争,但还是存续了几千年,并成为中华法系的大特征,这不能不使我们对该制度生成和存在的原因进行追问,刑讯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原因究竟是什么笔者认为原因大致有第,中国古代刑讯制度的思想基础罪必取输口供‚也就成为中国古代司法审判的条原则。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口供是必不可少的证据,没有口供就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刑讯作为中国古代断狱的种手段,因其产生甚早,流传久远,而为中国法制史研究者所关注。然而见仁见智,莫衷是。笔者意欲从刑讯制度的产生及其沿革法律论文我国古代刑讯规章研究透析毋治掠为上,治掠为下。‛‚讯狱必先尽其言,毋庸辄诘。其辞尽,及以诘者诘之,复诘之。‛‚更言不服‛依律‚治掠‛。可见秦代训囚用刑。另据史记。李斯传说李斯被‚榜掠千余‛,广雅篇说‚榜,击也。‛苍颉篇注说‚掠,问也。‛这是秦代已有刑讯的又证据。至于汉代,夏侯婴与高实,做到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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