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文:未履责董事的追偿权》修改意见稿
1、“.....即使赋予董事以追偿权,由于追偿权存在不能实现的这承担中间责任,有时中间责任人是基于自己的不当行为而承担中间责任,即本文所讨论的情形。在基于身份关系而承担中间责任的情况下,中间责任人其实是为最终责任人的不当行为承担责任,从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替代责任。在基于自己的不当行为而承担中间责任的情况下,中间责任人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他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最终原因,这种损害赔偿责任是最终责任。董事赔偿责任的相关法律关系至少涉及权利人中间责任人最终责任人个主体,其中权利人是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中间责任人是董事,最终责任人是瑕疵出资的股东法律论文未履责董事的追偿权法律论文成损害后果的发生。因此,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未履行勤勉义务的董事和瑕疵出资的股东所起的作用并不相同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根本原因......”。
2、“.....所以,尽管未履行勤勉义务的董事和瑕疵出资的股东都要向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法律论文未履责董事的追偿权的发生,但这两个行为的结合与其他情形下造成同损害后果的数个行为结合性质不同。在数人侵权责任中,根据数个侵权行为结合程度紧密与否,可以将结合行为区分为直接结合行为和间接结合行为。不论是直接结合行为还是间接结合行为,都是数个侵权行为共同造成了损害后果。数个侵权行为相互依存,缺少任自己的勤勉义务,也不会造成公司实际资本金的减少公司债权人受偿不能的损害后果。但如果股东没有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使董事履行了自己的勤勉义务,可能仍然无法避免公司实际资本金的减少和公司债权人受偿不能等损害后果的发生。由此可见,尽管公司实际资本金的减少公司债权人受偿不能损害后果的少公司债权人受偿不能的另个原因是瑕疵出资股东没有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
3、“.....者共同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仅有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并不能导致公司实际资本金的减少公司债权人受偿不能的损害后果。虽然是两个行为的结合导致了损害后果义务违反行为并不能导致公司实际资本金的减少公司债权人受偿不能的损害后果。虽然是两个行为的结合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但这两个行为的结合与其他情形下造成同损害后果的数个行为结合性质不同。在数人侵权责任中,根据数个侵权行为结合程度紧密与否,可以将结合行为区分为直接结合行为和间接结合认为,赋予董事向瑕疵出资股东以追偿权,可能会给董事提供不认真履行自己勤勉义务的激励机制。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没有必要,因为追偿权有实现不能的风险法律论文未履责董事的追偿权。未履责董事的追偿权董事赔偿责任的性质尽管董事向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是对自己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不论是直接结合行为还是间接结合行为,都是数个侵权行为共同造成了损害后果......”。
4、“.....缺少任何个行为都不可能造成损害后果的发生。而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和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的结合却并非如此如果股东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数额向公司缴纳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即使董事没有履行董事向瑕疵出资股东享有的追偿权只是个尚未实现的权利,该权利完全有可能不能实现当该瑕疵出资股东逃避或没有赔偿能力时,该追偿权就无法实现。与此同时,当董事已经向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自己就实实在在地遭受了不利益。即使赋予董事以追偿权,由于追偿权存在不能实现的这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他并非造成损害后果的最终原因,他人的行为才是造成受害人损害后果的最终原因,这种损害赔偿责任是中间责任。最终责任是指责任人基于定的原因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他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最终原因,这种损害赔偿责任是最终责任。董事赔偿责任的相关法律务,即使董事履行了自己的勤勉义务......”。
5、“.....由此可见,尽管公司实际资本金的减少公司债权人受偿不能损害后果的发生是因为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和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两个行为的结合,但者的结合程度或者方式与直接结合行为间发生是因为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和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两个行为的结合,但者的结合程度或者方式与直接结合行为间接结合行为并不相同。其中,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需要与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相结合才能造成损害后果的发生,而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并不需要与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结合,单独就能造行为。不论是直接结合行为还是间接结合行为,都是数个侵权行为共同造成了损害后果。数个侵权行为相互依存,缺少任何个行为都不可能造成损害后果的发生。而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和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的结合却并非如此如果股东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数额向公司缴纳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即使董事没有履行的发生......”。
6、“.....在数人侵权责任中,根据数个侵权行为结合程度紧密与否,可以将结合行为区分为直接结合行为和间接结合行为。不论是直接结合行为还是间接结合行为,都是数个侵权行为共同造成了损害后果。数个侵权行为相互依存,缺少任人本应当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现在却只需要承担部分损害赔偿责任。未履责董事的追偿权董事赔偿责任的性质尽管董事向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是对自己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负责,但对于损害后果来说,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并不是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唯原因。导致公司实际资本金的减法律论文未履责董事的追偿权关系至少涉及权利人中间责任人最终责任人个主体,其中权利人是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中间责任人是董事,最终责任人是瑕疵出资的股东。有观点认为,赋予董事向瑕疵出资股东以追偿权,可能会给董事提供不认真履行自己勤勉义务的激励机制。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没有必要......”。
7、“.....但这两个行为的结合与其他情形下造成同损害后果的数个行为结合性质不同。在数人侵权责任中,根据数个侵权行为结合程度紧密与否,可以将结合行为区分为直接结合行为和间接结合行为。不论是直接结合行为还是间接结合行为,都是数个侵权行为共同造成了损害后果。数个侵权行为相互依存,缺少任疵出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根本原因,而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次要原因。所以,尽管未履行勤勉义务的董事和瑕疵出资的股东都要向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两个赔偿责任并不相同,前者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中间责任,后者是最终责任。中间责任是指责任人基于定的原因使有的股东瑕疵出资的,董事向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不应该对瑕疵出资股东享有追偿权。笔者认为,中间责任人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固然是为自己不当行为买单......”。
8、“.....受害人接结合行为并不相同。其中,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需要与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相结合才能造成损害后果的发生,而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并不需要与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结合,单独就能造成损害后果的发生。因此,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未履行勤勉义务的董事和瑕疵出资的股东所起的作用并不相同股东的瑕行为。不论是直接结合行为还是间接结合行为,都是数个侵权行为共同造成了损害后果。数个侵权行为相互依存,缺少任何个行为都不可能造成损害后果的发生。而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和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的结合却并非如此如果股东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数额向公司缴纳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即使董事没有履行何个行为都不可能造成损害后果的发生。而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和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的结合却并非如此如果股东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数额向公司缴纳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即使董事没有履行自己的勤勉义务......”。
9、“.....但如果股东没有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少公司债权人受偿不能的另个原因是瑕疵出资股东没有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是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和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两个行为的结合,者共同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仅有董事的勤勉义务违反行为并不能导致公司实际资本金的减少公司债权人受偿不能的损害后果。虽然是两个行为的结合导致了损害后果这种风险,董事仍然会认真履行自己的勤勉义务。而且,即使该追偿权能够实现,其实现仍然需要定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这对董事来说也是种不利益。所以,这并不会给董事提供不认真履行自己勤勉义务的反激励,董事仍然会履行自己的勤勉义务,从而避免向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有观点从中间责任人获得部分赔偿后,只需就未获赔偿的部分向最终责任人主张损害赔偿责任,而非就全部损害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最终责任人也只需要承担部分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