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部门及驻铁军队要社会化保障工作涉及军队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及驻铁军队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坚持按标准审查按程序报批按规定购买。购买住房申报程序每年月底前,驻军队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本年度符合购房条件人员的数量职级享受面积标准公置选择在有完善的公共交通,便于出行便于生活便于子女就学便于家属就医就业的地区。部队组织自建住房。在符合市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有关土地利用政策的前提下,驻军队拥有土地的,可以利用本单位土地自建,同时享受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配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有关土地利用政策,享受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配套项目减免有关费用的优惠政策。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用地,律以划拨方式提供,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市政府军分区联合成立市驻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驻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副市长和军分区司令员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筑面积平方米,师职干部住房标准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文职干部士官住房标准参照相应职级干部标准执行。每个军人家庭只能按职级面积标准享受次政策性购房待遇,双军人家庭按享受职级面积标准高的方执行。军队人员购房后,如遇职务提升或职级面积标准政策性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购房人所在部队购房人各执份。驻军人员住房供应意见整理版。驻军人员住房供应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驻部队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有关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军队目减免有关费用的优惠政策。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用地,律以划拨方式提供,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3、“.....城市建设规划需拆迁和占用部队用地的,优先安排所在部队干部住房军队管地区。部队组织自建住房。在符合市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有关土地利用政策的前提下,驻军队拥有土地的,可以利用本单位土地自建,同时享受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配套项目减免有关费用的优惠政策。住房来源驻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由市政府委托开发理的离退休干部和团以上干部优先安排。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体系。市政府或开发企业按照便于生活利于保障的原则,就近集中优惠提供保障性住房,军分区统组织驻军队人员购买或租住。住房面积标准营职干部职工住房标准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团职干部住房标准为军分区后勤部根据房源和申请人职级军龄等情况,具体分配住房,并向申请人发放住房准购证申请人凭准购证军分区后勤部分房证明身份证军官证等材料办理购房手续。有关要求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保障工作涉及军队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4、“.....再经师以上单位党委审批后报军分区后勤部。驻部队独立营连由其相当于团以上的上级主管单位党委审批。各部队向军分区后勤部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拆迁户必须提供拆迁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工龄证明原件。军地联审。由军分区后勤部牵后勤部,负责驻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军分区后勤部部长担任。购买住房申报程序每年月底前,驻军队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本年度符合购房条件人员的数量职级享受面积标准公示后,报军分区后勤部。军分区后勤部初审确定实调整等情况,不再进行面积补差。住房来源驻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由市政府委托开发企业定向建设或军队单位自建等方式提供房源,按照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委托开发企业定向出售给军队人员的住房开发项目和经军区批准的军队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要符合市土理的离退休干部和团以上干部优先安排。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体系......”。
5、“.....军分区统组织驻军队人员购买或租住。住房面积标准营职干部职工住房标准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团职干部住房标准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的实施意见政发„‟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市政府军分区联合成立市驻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驻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副市长和军分区司令员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工龄证明原件。军地联审。由军分区后勤部牵头,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双拥办联合审查,并将购房人员按照职级高低进行排序,相同职级按任职时间先后排序,任职时间相同者按参加工作年限排序,经各部队公示天后核准。审核后的申请审批表,由军分区后勤驻军人员住房供应意见整理版,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双拥办联合审查,并将购房人员按照职级高低进行排序,相同职级按任职时间先后排序,任职时间相同者按参加工作年限排序,经各部队公示天后核准......”。
6、“.....由军分区后勤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购房人所在部队购房人各执员住房供应社会化的实施意见政发„‟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市政府军分区联合成立市驻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驻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副市长和军分区司令员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到各部队。具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部队初审。由军分区后勤部牵头,各部队根据下达的购房计划和符合购房条件人员情况,初步确定购房人员。在此基础上,先由个人填写驻市军队人员购买住房审批表式份,申请人所在师以上单位和申请人配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部队军人住房的分配数量,并于月底前将计划下达到各部队。具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部队初审。由军分区后勤部牵头,各部队根据下达的购房计划和符合购房条件人员情况,初步确定购房人员。在此基础上,先由个人填写驻市军队人员购买住房审批表式份,申请际需求数量后......”。
7、“.....经市政府审批后,由军分区后勤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双拥办根据驻部队编制及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情况,确定各部队军人住房的分配数量,并于月底前将计划下理的离退休干部和团以上干部优先安排。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体系。市政府或开发企业按照便于生活利于保障的原则,就近集中优惠提供保障性住房,军分区统组织驻军队人员购买或租住。住房面积标准营职干部职工住房标准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团职干部住房标准为分管副秘书长和军分区后勤部部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防办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等部门分管领导及军分区后勤部政治部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军分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购房人所在部队购房人各执份。驻军人员住房供应意见整理版。驻军人员住房供应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各驻部队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有关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军队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坚持按标准审查按程序报批按规定购买。政府集中组织建房。市政府提供专项用地或在其他住房项目中划出部分用地,统开发,集中组织建设。住房位置选择在有完善的公共交通,便于出行便于生活便于子女就学便于家属就医就业人所在师以上单位和申请人配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再经师以上单位党委审批后报军分区后勤部。驻部队独立营连由其相当于团以上的上级主管单位党委审批。各部队向军分区后勤部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拆迁户必须提供拆迁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驻军人员住房供应意见整理版员住房供应社会化的实施意见政发„‟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市政府军分区联合成立市驻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驻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工作......”。
9、“.....副组长由市政府示后,报军分区后勤部。军分区后勤部初审确定实际需求数量后,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双拥办等部门制定年度住房保障计划,经市政府审批后,由军分区后勤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双拥办根据驻部队编制及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情况,确定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购房人所在部队购房人各执份。驻军人员住房供应意见整理版。驻军人员住房供应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驻部队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有关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军队套项目减免有关费用的优惠政策。驻军人员住房供应意见整理版。军分区后勤部根据房源和申请人职级军龄等情况,具体分配住房,并向申请人发放住房准购证申请人凭准购证军分区后勤部分房证明身份证军官证等材料办理购房手续。有关要求军队人员住房供担。城市建设规划需拆迁和占用部队用地的......”。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