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缓签订聘用合同,缓签期延续至前述情况消失缓签期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岗位管理的原则分类签订聘用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送人事局鉴证,工勤人员岗位签订劳动合同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证。第十条聘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份存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对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适用此项规定。聘用单位应当自受聘人员书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日内予以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
2、“.....第十条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引进或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对引进或培训费用的补偿作小组,就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具体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并提出意见。聘用工作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骨干和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组成,也可聘请有关专家参加。第十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第十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聘用单位不得解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但不得超过引进或培训费用的实际支出,并按引进或培训后每服务年递减执行。没有约定的,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后......”。
3、“.....人事局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和完善我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工作,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号和印发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府办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人事局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王源的条件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致,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和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第十条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期长期和项目合同种类型。年含年以下的合同为短期合同,年不含年以上的合同为中期合同,至职工退休的合同为长期合同,以完成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为项目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确定......”。
4、“.....分解归类合并,划分岗位职责范围和类别。根据岗位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确定岗位层次。制定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的制定要简明规范,主要内容应包括岗位名称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至级丧失劳动能力的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在试用期内的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依法服兵役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受聘人员书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致,又不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受聘人。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的,暂缓签订聘用合同......”。
5、“.....第十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岗位管理的原则分类签订聘用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送人事局鉴证,工勤人员岗位签订劳动合同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证。第十条聘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份存入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主管部门鉴证部门各份。第十条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聘用合同期限岗位及其职责要求岗位纪律岗位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均工资的倍计算经济补偿金。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满年的按年计算。第章落聘人员的管理第十条实施聘用制首次聘用落聘人员按以下规定管理工龄不满年的落聘人员,可由单位安排为期不超过个月的待岗培训学习期。待岗培训学习期间,单位按月发给的工资补贴以及的岗位津贴奖金。培训学习费用由单位负担。培训学习结束后,单位根据个人情况......”。
6、“.....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安排在工勤岗位工作,享受新的岗位薪酬待遇,或者根据本人意愿,给予个月的择业流动期择业流动期由单位按月发给国家和省统规定的工资和补贴。择业流动期间到新单位再就业的,或终止后,原聘用单位应为受聘人出具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聘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原聘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人事档案个人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第十条受聘人员与所在单位的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聘用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第章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第十条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的,聘用单位应当根据被解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单位从其就业之月起停发工资和补贴......”。
7、“.....单位应予以准许,并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辞职社会保险等手续。人事局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王源。第十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第十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现役军人的配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残疾人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级伤残的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的,暂缓签订聘用合同......”。
8、“.....第十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岗位管理的原则分类签订聘用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送人事局鉴证,工勤人员岗位签订劳动合同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证。第十条聘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份存括岗位名称职责权利义务和任职资格条件等。第十条人员聘用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应聘人员提出应聘申请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聘用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第十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热爱本职工作......”。
9、“.....第章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第十条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可以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严格考核的前提下,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聘用上岗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任务,给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品行不良,经教育不悔改,影响恶劣的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年度考核连续年不合格的。人事局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对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适用此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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