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订本细则。第条学校档案,是指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学院党委办公室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学院党委办公室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的综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党政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订本细则。第条学校档案,是指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于长期保存。管理内容的档案,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要注意密不可分的材料排列顺序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正件在前,定稿在后定稿在前......”。
2、“.....依据性材料在后。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包括教学科研产品与科技开发基建设备出版档案,按阶段结构部件等分别组卷。同类别的案卷,可按永久长期短期先后排例。确定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准确进行综合档案室保管,若使用单位经常需要查阅使用时,可向综合档案室借出由使用单位存放使用对万元以上的重大仪器设备开箱使用时,必须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清点,验收仪器设备文字材料技术文件及图纸,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对材料文件图纸不全的,综合档案室有权拒绝签字盖章,并通知财务部门暂缓结算,待设备订购部门办理补齐材料文件图纸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会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本部门立好卷自行保管年,期满后的次年月底前将案有关学院党委办公室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材料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或档案材料的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
3、“.....造成档案损失的。第章附则第十条本细则公布前本校制订的各种管理制度与本细则有矛盾的,以本细则为准。如有与上级规定不相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第章经费库房及设备第条学校档案事业所需经费单独立项,列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第十条学校要为档案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适用的档案库房。库房质量要档案室移交合格的案卷。科研项目鉴定评审必须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对科研档案文件材料进行审查验收,并在成果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凡归档文件材料不完整不齐全,综合档案室有权拒绝签名盖章,科研管理部门不得申报科研成果基建部门在基建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目前仍将基建档案文件材料,图纸移交综合档案室立卷归档,逐步过渡到由基建部门立卷归档,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合格的案卷。基建档案如上级有规定由市基建主管部门保管时......”。
4、“.....第十条在档案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的,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损毁丢失属于学校所有的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学校所有的档案的涂改伪造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不按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包括教学科研产品与科技开发基建设备出版档案,按阶段结构部件等分别组卷。同类别的案卷,可按永久长期短期先后排例。十要去掉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托裱破损文件,字迹稍模糊的应复制与原件放在起。装钉用孔线,不装钉的案卷,应按标准用细线逐件装钉十档案的案卷格式表格卡片的内容规格用纸应按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中的规定制作使用。第十条归档时间和手续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在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准确进行判断......”。
5、“.....对本校国家建设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列为永久保管。凡反映学校般工作活动,在长期内对学校和社会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列为长期保管。凡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校工作有查考价值的,列为短期保管。卷内文件要求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图样按目录或图号排列立卷视文件材料数量的多寡进行。当同问题的文件多时,可采用硬卷皮成卷或单份装钉,般不超过页问题单次年月底前归档,目前仍将本单位的档案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立卷归档,逐步过渡到由本部门立卷归档,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合格的案卷教学部门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寒假前归档,目前仍将本单位的档案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立卷归档,逐步过渡到由本部门立卷归档,向档案室移交合格的案卷科研部门在科研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目前仍将科研档案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立卷归档,逐步过渡到由科研部门立卷归档......”。
6、“.....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党政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订本细则。第条学校档案,是指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显着成绩的对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档案工作,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成绩显着的对档案工作有突出研究成果的对档案事业建设和发展提出合理建议,采纳后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向学校捐赠对学校有重大历史价值档案材料的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第十条在档案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的,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7、“.....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见附件自行立好卷移交会计案卷。有关学院党委办公室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材料。第十条在主管档案工作院长领导下,由综合档案室与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鉴定小组,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的意见,登记在册,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销毁或续存。销毁档案必须有两人监销,并在销毁册上签字。档案材料的鉴定和销毁有关规定见附件。第十条综合档案室每年年终对本校基建部门除按上级要求向市基建主管部门移交基建文件材料图纸,并办理好移交手续外,同时要整理套原件移交市基建主管部门则用复印件文件材料图纸移交综合档案室立卷归档保管,并同时将移交给市基建主管部门的档案文件材料图纸的移交单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有关部门购买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使用时,购回后两个月内归档,目前仍由使用单位将设备档案文字材料......”。
8、“.....设备档案原则上由次年月底前归档,目前仍将本单位的档案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立卷归档,逐步过渡到由本部门立卷归档,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合格的案卷教学部门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寒假前归档,目前仍将本单位的档案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立卷归档,逐步过渡到由本部门立卷归档,向档案室移交合格的案卷科研部门在科研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目前仍将科研档案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立卷归档,逐步过渡到由科研部门立卷归档,向综合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或档案材料的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档案工作人员包括专兼职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第章附则第十条本细则公布前本校制订的各种管理制度与本细则有矛盾的,以本细则为准。如有与上级规定不相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第章经费库房及设备第条学校档案事业所需经费单独立项,列入学校预算......”。
9、“.....第十条学校要为档案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适用的档案库房。库房质量要综合档案室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写出书面报告,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第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本校档案工作应建立检查考核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对在档案工作中有如下突出成果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收集整理和提供利用做出显着成绩的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着成绩的对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档案工作,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成绩显着的对档案工作有突出研究成果的对档案事业建设和发展提出合理建议,采纳后取得有关学院党委办公室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材料学校所有的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学校所有的档案的涂改伪造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或档案材料的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档案工作人员包括专兼职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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