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最高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行政强制法第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中,刘所在的村民小组镇人民政府均对刘的处境表示同情,认为刘系住房困难户,建房也是出于生活困难的考虑,法院如果再行拆除无疑使刘的生活雪上加霜。刘更是情绪失控,将怒气转嫁到市国土资源局与法院的个别负责人头上,在案件处理中,跑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家中大吵大闹,影响十分恶劣。在严格执行法律与遭遇现实屏障的两难境况下,法院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做说服疏导工作,并另辟蹊径,使对立双方达成致意向刘占用农田建设的房屋必须拆除,同时考虑到刘的生活现状,由有关部门出资,刘履行相关法律手违法事实......”。
2、“.....如行政相对人不听制止,继续违法占地施工的,市国土资源局可立即向法院申请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法院行政庭通过对材料的审查,并至现场进行实际勘查,相对人违法事实清楚的,立即下发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要求其停止土地违法行为,等待执法机关的处理,同时要求为相对人实施建设的第方协助法院停止施工如行政相对人及第方不履行法院的行政裁定书,继续违法施工建设的。行政庭通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拘留相关责任人罚款等种种有效手段,保证违法行为的暂停,违法后果不因行政程序的缓服疏导工作,并另辟蹊径,使对立双方达成致意向刘占用农田建设的房屋必须拆除,同时考虑到刘的生活现状,由有关部门出资,刘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另行安排宅基建房。矛盾最终得以解决,但市国土资源局为拆除违法建筑,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却付出了较大的成本,不值得推广人民法院执行此类案件的效果也不容乐观......”。
3、“.....违法行为难以被及时有效的制止。由于经济发展需要,企业组织和个人用地需求激增,但土地存量有限,于是未批先用的情形屡禁不止。执法机关发现进行立案查处,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规法院快速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的调查报告整理版状下,违法占地的事实经发现立即强制制止,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具有积极性的意义且作为行政法重要原则的比例原则的核心内容就是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应选择对相对人最小损害的手段方法和途径。行政强制法第条规定,就体现了该原则的精神。法院将土地违法行为纳入司法强制执行的范畴,亦是对比例原则的创造性应用。进步完善违法用地强制执行的规定,严格规范受理条件法院于年出台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对行政命令行为进行强制执行的实施办法时,该规定适用切行政执法机关。此后,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编辑露露。是违法行为既成正果后,执法成本加大。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拆除的阻力大......”。
4、“.....些应予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的案件只能中止执行不了了之。法院快速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的调查报告整理版。年月,市团结镇村民刘与村民小组订立临时用地协议,使用该组集体土地平方米建房。因刘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且使用的土地为农用地,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停工通知书,然刘不听劝阻,在收到停工通知书的当天,即请人连夜突击施工,投资多万元,快速建成间楼房。随后,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刘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刘限期拆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的原则,坚持具体行政行为经作出,即可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依据,就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复议而停止执行的这特有原则。且法律没有赋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权,在当前土地违法现象频发,行政执法手段乏力的紧迫情形之下,如果机械执行法律规定,势必造成土地违法现象制止不力,违法后果易成正果,导致新的执行难的被动局面......”。
5、“.....市国土资源局迫切希望法院继续推行。市人民法院权衡认为,法律的实施应顺应现实社会的需要,在当前土地执法的政执法机关。此后,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批复明确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因此该规定应及时修订,进步完善,明确将土地管理领域的强制执行纳入非诉执行范围,保护土地资源,支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规定完善的同时,还应结合多年来强制执行的司法实践经验,进步限制缩小土地违法行为强制执行的范围,确有必要的,法院予以强制制止违法行为无碍。但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行政诉讼法第条行政复议法第条均规定了诉讼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的原则,坚持具体行政行为经作出,即可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依据......”。
6、“.....且法律没有赋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权,在当前土地违法现象频发,行政执法手段乏力的紧迫情形之下,如果机械执行法律规定,势必造成土地违法现象制止不力,违法后果易成正果,导致新的执行难的被动局面。而多年来的创新实践也表明这举措对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有意想不到的效力,市国土资源局迫切希望法院继续推要无意义的,法院可以不予强制执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处罚通常分两种情形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因此,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必须是违法行为导致的处罚后果是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的情形,是为了避免违法损失的扩大和将来执行难度的增加。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或者可以通过补办手续合法化的违法建设,法院不予强制执行......”。
7、“.....解决土地执法强制手段缺失的困境,得到了市国土资源局及其上级部门的肯定。但法院也忧虑重重,该办法的出台存有法律层面的争议和分歧。行政诉讼法第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最高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行政强制法第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在情况紧急时,执法机关经过权衡利弊,先行违法强制拆除,为此市国土资源局曾被诉至法院,承担了败诉的后果在其他手段失效的情形下,依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并申请法院执行,至此违法后果已经完成,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大,矛盾触即发,法院的执行难度可想而知,所有矛盾都集中到了法院。年至年年间......”。
8、“.....共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土地违法案件件。法院受理后,部分当事人能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到行政机关接受处理,部分当事人则或明或暗予以抵制,利用节假日或长假休息时间强行施工,对此法院也绝不姑息迁的处罚通常分两种情形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因此,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必须是违法行为导致的处罚后果是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的情形,是为了避免违法损失的扩大和将来执行难度的增加。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或者可以通过补办手续合法化的违法建设,法院不予强制执行。以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编辑露露。年至年年间,市国土资源局依据该办法的规定,共向市人民法院申请除新建的房屋。可刘置若罔闻,继续装修入住新屋。年月市国土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罚决定......”。
9、“.....交还集体土地。法院经审查,依法裁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中,刘所在的村民小组镇人民政府均对刘的处境表示同情,认为刘系住房困难户,建房也是出于生活困难的考虑,法院如果再行拆除无疑使刘的生活雪上加霜。刘更是情绪失控,将怒气转嫁到市国土资源局与法院的个别负责人头上,在案件处理中,跑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家中大吵大闹,影响十分恶劣。在严格执行法律与遭遇现实屏障的两难境况下,法院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做要无意义的,法院可以不予强制执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处罚通常分两种情形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因此,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必须是违法行为导致的处罚后果是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的情形,是为了避免违法损失的扩大和将来执行难度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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