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同意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第十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
2、“.....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依法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人。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条股东可以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第十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汇编范本完整精华版。公司注册资本第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如下身份证号码为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汇编范本完整精华版上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同意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第十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第十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4、“.....第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簿外,不得另立会计帐簿。第十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执行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同意以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第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
5、“.....第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第十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6、“.....应由代表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由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第十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第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会计年度终了时制选举产生......”。
7、“.....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提名并选举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人选,根据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第十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年度公司亏损的......”。
8、“.....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同意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第十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执行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股东有权随时解聘。第十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监事由股东委任,任期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兼任监事。第十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
9、“.....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依照公司法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依照公司法第百十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经理提起诉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任命产生,任期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执行和检查股东落实情况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其他职权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制度第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第十条公司应当在每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分之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第十条董事会必须有分之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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