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述人员申领相关凭证后,由就业和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进行核实,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样,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创业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在年月日未享受满年的,可继续享受至年期满为止。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自年月日起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在年月日未享受满年的,可继续享受至年期满为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号附件第条第十项失业人员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自年月日起停止执行。在年月日未享受满年的,可继续享受至年期满为止。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2、“.....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上述所称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个人将购买不足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年以上含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年以上含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年以上含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
3、“.....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附件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国际运输服务。国际运输服务,是指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下列服务。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展览服务作品的播映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
4、“.....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5、“.....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服务和无形资产的退税率为其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至项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实行退免税办法的服务和无形资产,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出口价格偏高的,有权按照核定的出口价格计算退免税,核定的出口价格低于外贸企业购进价格的,低于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转入成本。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手续......”。
6、“.....本规定所称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有关的应税行为,除本文另有规定外,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年月日前签订的合同,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号附件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的零税率或者免税政策条件的,在合同到期前可以继续享受零税率或者免税政策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十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十其他规定。,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发生应税行为,适用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增值税税率......”。
7、“.....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进项税额。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年月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年月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年抵扣比例为,第年抵扣比例为。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年抵扣的规定。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所列项目的......”。
8、“.....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第点第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9、“.....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发生上述第点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发生上述第点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和上述第点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依据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原增值税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混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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