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安乐死对象的限定安乐死作为种合法的结束他人生命的行为,它的实施必须有完备的安乐死法规作为依据。安乐死实施对象的界定是制定完备的安乐死法规的前提条件。对于适用安乐死的对象,我国存在两种观点。种观点认为尽最大努力也无法挽救的病人和伤者绝症病人病危的人能适用安乐死。另种观点认为没有生存价值的新生儿植物人和脑死亡病人濒临死亡痛苦不堪的人,这三种人可以适用安乐死。以上观点都有合理性,从医学角度来说,限定些病种病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但从立法角度看,上述界定还存在些问题。把适用安乐死的对象限制为几种具体的病情缺乏适当的灵活性。对于没有生存价值的新生儿植物人和脑死亡病人,这些人不能作为适用安乐死的对象。因为,不可否认他们得了保定学院届毕业论文设计绝症,但不能预见他们的死亡......”。
2、“.....但是他们是没有意识的人不能感觉肉体的痛苦,同时更不存在精神痛苦。成为适用安乐死的对象的两二个必要条件他们都不具备。活着没有意义的新生儿植物人和脑死亡病人虽然在事实上拖累了家庭和社会,但这并不能借助安乐死来解决。适用安乐死的对象必须符合两方面条件第,延长他们的生命除了让他们继续承受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外没有任何意义。实施安乐死是为了解除痛苦,所以这个条件是必不可少的。这种痛苦包括身体和精神两个方面。符合实施安乐死的痛苦标准必须存在肉体上的痛苦,也就是说排除对精神极度抑郁而无肉体痛苦折磨的病人施行安乐死,单纯的精神痛苦不能构成安乐死的理由。第二,依据当代医学知识和技术判断,即将死亡的绝症病人,挽救和延长他们的生命仅靠当前的医疗技术不可能做到,他们生命的终期能够明确预见。这两个条件是缺不可的。三安乐死实施机构及执行人员的设置为了最大化保证安乐死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3、“.....安乐死不应由医院实施,而应建立分级管理机制,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由政府卫生部门设立专门的安乐死实施机构。我国各级各类医院繁多,医院内部管理相当混乱,许多医院不具备实施安乐死的条件。我国的社会现状不理想,由医院实施安乐死势必会造成安乐死的实施对象实施程序实施方式的不统,而且不利于监管。只有依托国家政权,利用国家公信力和权威性才能保证安乐死管理的有序性,并给予充分的监督。对安乐死的执行医生要有严格的限制和要求。为了不给安乐死实施机构内的实施医生造成太大的心理负担,机构内不宜设立专职的安乐死实施医生。目前,适宜实施安乐死的疾病主要是癌症,因此安乐死实施医生应在当地大型公立医院中的肿瘤科室征集。这种征集应该采取自愿制度,而且要求至少有年以上的临床经验。对符合条件的医生进行专业培训后轮流执行安乐死实施医生职责。为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4、“.....而且可以随时自愿退出定期对他们进行心理引导和测试,根据测试情况及时调整他们的工作时间对他们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不对社会公开公布,并要求患者家属保密,减轻他们的舆论压力。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和医生。四实施安乐死的程序设置安乐死想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必须有严格的程序限制。参考国外实施安乐死的程序,我国的安乐死实施程序应包括申请审查执行登记备案四个环节。第步是申请环节。安乐死的实施申请应由患者本人主动向安乐死实施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由本人亲自书写,本人无法亲自书写的可由他人代写,他人代为书写的要有本人代为书写者和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签字证明。患者本人不满周岁的不得申请,更不得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第二步是审具体的指导下进行的,刘宁老师对每次论文修改都给出了精心地指导,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对我论文的完成起到了巨大的指导帮助作用。同时,我也感谢系领导和老师的帮助和指导......”。
5、“.....感谢图书馆为我们提供丰富的资料来源,感谢同学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保定学院届毕业论文设计附录亲爱的朋友首先,感谢您接受我们的无记名问卷调查。为了了解您对安乐死的看法,听取您对安乐死相关问题的意见,我们特设计了这份问卷调查表,请您协助作答。我们保证调查对象提供的资料不被非法利用,我们所获的信息,仅仅作为研究中的参考,不会给您带来任何不便。谢谢您的合作,填写说明问卷中不做其他说明的都是单项选择题,请选择最符合您的实际情况或意愿的选项,在选项数字下画。您听说过安乐死事件吗经常听说听说过些偶尔听说没听说过选此项不作题您听说的安乐死事件有次,对象是谁可多选不相识的人朋友同事非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您最早是从什么途径了解与知悉安乐死有关信息的学校教育书籍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亲戚朋友对濒临死亡的绝症患者,生命在极度痛苦中延续,您赞成下面哪种处理方法继续治疗......”。
6、“.....顺其自然根据患者本人的意愿,用药物加速其安然离去患者昏迷不醒,根据家属的要求,用药物加速其安然离去您认为安乐死的首要目的是什么减轻和解除患者的剧烈痛苦减少社会资源的不必要消耗和浪费让亲属摆脱沉重的精神和物质负担捐献器官,抢救他人其他您认为安乐死应由谁决定患者自己患者昏迷不醒时由其直系亲属决定医生提出,医院决定患者或其授权亲属提出请求,由权威医师和心理学者共同决定从理智和情感的角度上考虑,您认为实施安乐死理智和情感上都能接受理智和情感上都不能接受理智上能接受,情感上不能接受理智和情感上都能接受,最好能立法您是否同意在我国实施安乐死同意选此项者可不作题我国安乐死立法的思考不同意选此项者可不作题暂不同意选此项者可不作题您同意在我国实施安乐死,是因为可多选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解除患者痛苦是对患者的尊重......”。
7、“.....是因为可多选人的生命是高贵而神圣的,不能轻易放弃违背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安乐死是种消极对待人生的态度安乐死会给不良分子提供犯罪的机会您暂不同意在我国实施安乐死,待条件成熟后可以实施,是因为安乐死虽有益于人类,但我国目前尚无相应的社会文化基础安乐死虽有益于人类,但我国目前尚无相应的社会经济基础安乐死虽有益于人类,但我国目前尚无相应的社会政治基础安乐死虽有益于人类,但我国目前尚无相应的社会心理基础您认为关于安乐死的立法工作,在我国非常迫切比较迫切可有可无没有必要您认为在接受安乐死之前,患者是否应该尽可能全面地被告知有关他身体的所以信息是否无所谓您认为在接受实施安乐死之前,患者是否应该对安乐死的实施细节有充分的环节。应首先由实施机构组织医生进行初次审查......”。
8、“.....初次审查不通过的退回申请,初次审查通过的交由当地政府指定的第三方医疗组织再次审查。两次审查均通过的,在定期限内告知申请者,并再次询问申请者意愿。申请者坚持接受安乐死的,与申请者签订意愿书,并决定安乐死的实施时间。第三步是执行环节。安乐死的实施必须依照规定的步骤和方式进行,并在实施前最后次询问被实施者意愿,如果患者仍坚持接受则开始实施。实施过程要求尽量温和,减轻患者的恐惧感。实施过程必须有近亲属和公证人员在场见证,实施完毕后开具公证证明,并签字盖章。第四步是登记备案环节。为了日后发生纠纷,应建立套完备的档案制度。实施完毕后将相关文件备案,并交家属保留份。五安乐死试点制度在我国现阶段,为安乐死立法的呼声很高,但就目前来讲由于条件不成熟,所以不能对安乐死进行全面立法。我国人口数量众多,国民总体文化素质不高,各地风俗习惯民族传统宗教信仰差异较大......”。
9、“.....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和医疗条件等发展极不平衡。如果统对安乐死在全国范围内立法,那么无论是对患者临终情况的判定,还是对安乐死具体实施方法的选择,在不同地区都将存在较大差异。这将对安乐死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造成极大的破坏。因此,安乐死在我国的立法不能蹴而就,只能分步进行。先选择在经济发达医疗先进观念开放的东南沿海的个地方建立安乐死特区并进行严格的户籍限制,进行试点。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条例,对安乐死的实施对象实施主体实施程序审查机制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范,积累经验然后逐步在全国推广开来。这样既能够满足我国目前对安乐死立法的强烈呼声,同时也能降低风险减小对社会的冲击,发生意外能够及时叫停并为以后的安乐死立法提供经验和教训,从而确保安乐死这把双刃剑能够真正造福人类。结论安乐死是种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在中国现阶段,临床实践需要安乐死而又尚无法律保护,因此,无奈之下......”。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