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前期开发及整理,基础设施建设。股东及比例泰州东方中国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万元泰州华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万元贷款卡编码税务登记证苏地税字号项目投资预算分析项目交付标准工程质量需达到优良......”。
2、“.....本项目工程符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要求时,管委会即认定为本项目验收合格,符合委托代建合同回购条件工程质量优良标准。建设成本本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不含利息费用为,万元源。信托产品要素信托名称新华信托泰州医药高新区休斯顿医学中心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暂定名信托规模计划募集总额为万元,分两期募集......”。
3、“.....可分两次推介,每次不超过万元第二期计划募集不超过万元,可分两次推介,每次不超过万元。信托期限个月。信托类型集合融资。信托当事人委托人合格社会投资者受益人同委托人受托人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人泰州华诚医学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融资成本年。信托计划退出本信托计划退出方式主要为华诚医学回购新华信托持有本项目投资补偿收益权......”。
4、“.....按照信托计划当期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支付第笔溢价款至新华信托指定账号中,用以支付渠道费银行保管费以及与信托相关审计费律师费等部分信托费用......”。
5、“.....直至全额回购完毕华诚医学应在信托期限到期日之前完整支付回购收益权价款之固定价款,当期溢价款于回购日之前并支付。信托资金运用资金运用方式受让华诚医学基于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委托代建合同而享有对本项目投资补偿收益权。资金用途本项目工程建设。信用增级及后续管理措施抵质押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华诚医学为本项目追加评估价值亿元土地和房产抵押......”。
6、“.....以保障本信托计划足额退出。土地和房产抵押华诚医学将其自身合法拥有产权明晰位于高新区泰高路西侧新阳路南侧,面积分别为平方米和平方米和地块土地使用权全部抵押至新华信托名下评估价值为万元,同时将位于此两块地块上属华诚所有......”。
7、“.....评估费用由华诚医学全额承担。华诚医学股权质押华诚医学股东泰州东方中国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泰州华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实际拥有华诚医学股权全部质押至新华信托名下。满足下列条件时......”。
8、“.....其附属房产也属于华诚医学所有参见本文第四章。根据物权法第百八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设施不得抵押,但华诚医学是以盈利为目企业法人,与该法条主体不符,因此华诚医学合法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可以用来抵押......”。
9、“.....地块曾于年月日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安徽国元信托,后于年月日注销抵押权。为向泰州建行和浦发银行申请亿元银团贷款,和地块分别于年月日和月日被华诚医学抵押给泰州建行,设立他项权证编号泰州他项第号和泰州他项第号,期限分别至年月日和年月日。因此,和地块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设立抵押。高新区房管局并对该地块上附属房产出具确认函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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