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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最新版2025年5月1日生效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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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最新版2025年5月1日生效》修改意见稿

1、以下这些语句存在若干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使用不当、语句不通畅及信息不完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破坏。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第条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最新版2025年5月1日生效。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该决定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受侵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年内或者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有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规定的人员违反本法规定,以集体财产为本人或者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该担保无效。第十条对于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规定,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规定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及时提起诉讼的,十名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或者监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日内未提起诉讼的,前款规定的提出书面请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处问题,具体涉及到语法误用、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表达不流畅以及信息表述不全面——“.....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条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主体,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力量,是提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第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职;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维护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民主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促进农村共同富裕。第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履行下列职能发包农村土地;--办理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事项;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资源并进行监督;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者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个人使用;组织开展集体财产经营管理;决定集体出资的企业所有权变动;分配使用集体收益;分配使用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的土地补偿费等;为成员的生产经营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十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村民自治;十支持农村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依法发挥作用;十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第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本法登记,取得特别法人资格,依法从事与其履行职能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以下这些语句在语言表达上出现了多方面的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流畅,以及内容阐述不够详尽和全面——“.....也可以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集体所有的资金不得存入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将财务情况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集体财产使用管理情况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公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编制年度经营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收益分配方案,并于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供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查阅。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审计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审计机关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自觉接受有关机关和组织对集体财产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第章扶持措施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最新版2025年5月1日生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立时已经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达成清偿债务的书面协议的,从其约定。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或者登记事项变动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需要解散的,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后终止。第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体成员组成,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力机构......”

4、以下这些语句该文档存在较明显的语言表达瑕疵,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顺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充分,需要综合性的修订与完善——“.....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条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主体,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力量,是提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第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职;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维护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民主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促进农村共同富裕。第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履行下列职能发包农村土地;--办理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事项;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资源并进行监督;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者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个人使用;组织开展集体财产经营管理;决定集体出资的企业所有权变动;分配使用集体收益;分配使用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的土地补偿费等;为成员的生产经营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十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村民自治;十支持农村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依法发挥作用;十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第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本法登记,取得特别法人资格,依法从事与其履行职能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适用有关破产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其出资为限对其设立或者参与设立的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责任。第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

5、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种问题,包括语法错误、不规范的标点符号使用、句子结构不够清晰流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够完整详尽——“.....需由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研究讨论。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成员,有分之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成员无法在现场参加会议的,可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在线参加会议,或者书面委托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户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代为参加会议。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次,并由理事会召集,由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理事长指定的成员主持。--成员大会实行人票的表决方式。成员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全体成员分之以上同意,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较多的,可以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般每户至十户选举代表人,代表人数应当多于十人,并且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成员代表的任期为年,可以连选连任。成员代表大会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行使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的成员大会部分职权,但是第项第项第项第十项第十项规定的职权除外。成员代表大会实行人票的表决方式。成员代表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代表分之以上同意。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应当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等,剩余的可分配收益按照量化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进行分配。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集体财产管理,建立集体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促进集体财产保值增值。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具体办法,实现集体财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

6、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亟需改进,具体而言: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结构条理性不足导致流畅度欠佳,存在语法误用情况,且在内容表述上缺乏完整性。——“.....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出让或者出租等方案;起草投资方案;起草年度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方案等;提出聘任解聘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决定其报酬的建议;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管理集体财产和财务,保障集体财产安全;十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出租入股等合同,监督督促承包方承租方被投资方等履行合同;十接受处理有关质询建议并作出答复;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分之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出席。理事会实行人票的表决方式。理事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同意。理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具体规定。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监事会,成员较少的可以设至名监事,行使监督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监督检查集体财产经营管理情况审核监督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状况等内部监督职权。必要时,监事会或者监事可以组织对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或者监事的产生办法具体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召开会议,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保存会议记录。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与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根据情况交叉任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财务人员会计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履行诚实信用勤勉谨慎的义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管理集体财产,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章总则第章成员第章组织登记第章组织机构第章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第章扶持措施第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7、以下这些语句存在标点错误、句法不清、语法失误和内容缺失等问题,需改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其出资为限对其设立或者参与设立的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责任。第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第条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破坏。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第条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理事会,般由至名单数成员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名,可以设副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的产生办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理事会成员之间应当实行近亲属回避。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年,可以连选连任。理事长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可以提名推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党组织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第十条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召集主持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修改草案;起草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制度等;起草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量化,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出让或者出租等方案;起草投资方案;起草年度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方案等;提出聘任解聘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决定其报酬的建议;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管理集体财产和财务,保障集体财产安全;十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出租入股等合同,监督督促承包方承租方被投资方等履行合同;十接受处理有关质询建议并作出答复;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分之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出席。理事会实行人票的表决方式。理事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同意......”

8、以下文段存在较多缺陷,具体而言:语法误用情况较多,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影响文本断句理解;句子结构与表达缺乏流畅性,阅读体验受影响——“.....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监事会,成员较少的可以设至名监事,行使监督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监督检查集体财产经营管理情况审核监督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状况等内部监督职权。必要时,监事会或者监事可以组织对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或者监事的产生办法具体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召开会议,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保存会议记录。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与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根据情况交叉任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财务人员会计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履行诚实信用勤勉谨慎的义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管理集体财产,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立时已经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达成清偿债务的书面协议的,从其约定。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或者登记事项变动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需要解散的,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后终止。第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体成员组成,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力机构......”

9、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瑕疵,具体表现在:语法结构错误频现,标点符号运用失当,句子表达欠流畅,以及信息阐述不够周全,影响了整体的可读性和准确性——“.....需由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研究讨论。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成员,有分之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成员无法在现场参加会议的,可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在线参加会议,或者书面委托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户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代为参加会议。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次,并由理事会召集,由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理事长指定的成员主持。--成员大会实行人票的表决方式。成员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全体成员分之以上同意,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较多的,可以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般每户至十户选举代表人,代表人数应当多于十人,并且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成员代表的任期为年,可以连选连任。成员代表大会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行使本法第十条第款规定的成员大会部分职权,但是第项第项第项第十项第十项规定的职权除外。成员代表大会实行人票的表决方式。成员代表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代表分之以上同意。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理事会,般由至名单数成员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名,可以设副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的产生办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理事会成员之间应当实行近亲属回避。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年,可以连选连任。理事长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可以提名推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党组织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第十条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召集主持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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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最新版2025年5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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