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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最新版2021年2月1日生效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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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最新版2021年2月1日生效》修改意见稿

1、以下这些语句存在若干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使用不当、语句不通畅及信息不完整——“.....不包括海上石油天然气等作业平台。第十条外国在海上执法方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特别措施的,海警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对等措施。第十条本法规定的对船舶的维权执法措施适用于海上--各种固定或者浮动建筑装置,固定或者移动式平台。第十条海警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在我国管辖海域以外的区域执行执法任务时,相关程序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中国海警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决定,就海上维权执法事项制定规章,并按照规定备案。第十条海警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等有关法律军事法规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执行防卫作战等任务。第十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海警机构登临检查船舶,应当通过明确的指令要求被检查船舶停船接受检查。被检查船舶应当按照指令停船接受检查,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拒不配合检查的,海警机构可以强制检查;现场逃跑的,海警机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拦截紧追。海警机构检查船舶,有权依法查验船舶和生产作业许可有关的证书资料以及人员身份信息,检查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对有关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外国船舶登临检查拦截紧追,遵守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第十条海警机构因处置海上突发事件的紧急需要,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责令船舶停止航行作业;责令船舶改变航线或者驶向指定地点;责令船舶上的人员下船,或者限制禁止人员上船下船;责令船舶卸载货物,或者限制禁止船舶卸载货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第十条未经我国主管机关批准,外国组织和个人在我国管辖海域和岛礁建造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布设各类固定或者浮动装置的,海警机构有权责令其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拆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海警机构有权予以制止--或者强制拆除。第十条对外国军用船舶和用于非商业目的的外国政府船舶在我国管辖海域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海警机构有权采取必要的警戒和管制措施予以制止,责令其立即离开相关海域;对拒不离开并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的......”

2、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处问题,具体涉及到语法误用、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表达不流畅以及信息表述不全面——“.....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部队即海警机构,统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海警机构包括中国海警局及其海区分局和直属局省级海警局市级海警局海警工作站。第条海警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下简称我国管辖海域及其上空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活动,适用本法。第条海上维权执法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依法管理综合治理规范高效公正文明的原则。第条海上维权执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开展海上安全保卫,维护海上治安秩序,打击海上走私偷渡,在职责范围内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生产作业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预防制止和惩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第条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拒绝和阻碍。第条海警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崇尚荣誉,忠于职守,纪律严明,严格执法,清正廉洁。第条国家建立陆海统筹分工合作科学高效的海上维权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和海警机构应当相互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海上维权执法工作。第条对在海上维权执法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章机构和职责第十条国家在沿海地区按照行政区划和任务区域编设中国海警局海区分局和直属局省级海警局市级海警局和海警工作站,分别负责所管辖区域的有关海上维权执法工作。中国海警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导所属海警机构开展海上维权执法工作。第十条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海上维权执法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军队监察机关的监督。第十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检察机关军--队监察机关通报检举控告。对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可以通过海上报警服务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对依法检举控告或者投诉举报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3、以下这些语句在语言表达上出现了多方面的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流畅,以及内容阐述不够详尽和全面——“.....执行防卫作战等任务。第十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章总则第章机构和职责第章海上安全保卫第章海上行政执法第章海上犯罪侦查第章警械和武器使用第章保障和协作第章国际合作第章监督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和保障海警机构履行职责,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部队即海警机构,统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海警机构包括中国海警局及其海区分局和直属局省级海警局市级海警局海警工作站。第条海警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下简称我国管辖海域及其上空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活动,适用本法。第条海上维权执法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依法管理综合治理规范高效公正文明的原则。第条海上维权执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开展海上安全保卫,维护海上治安秩序,打击海上走私偷渡,在职责范围内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生产作业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预防制止和惩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第条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拒绝和阻碍。第条海警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崇尚荣誉,忠于职守,纪律严明,严格执法,清正廉洁。第条国家建立陆海统筹分工合作科学高效的海上维权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和海警机构应当相互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海上维权执法工作。第条对在海上维权执法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章机构和职责第十条国家在沿海地区按照行政区划和任务区域编设中国海警局海区分局和直属局省级海警局市级海警局和海警工作站,分别负责所管辖区域的有关海上维权执法工作。中国海警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导所属海警机构开展海上维权执法工作。海警机构在进行行政执法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4、以下这些语句该文档存在较明显的语言表达瑕疵,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顺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充分,需要综合性的修订与完善——“.....第十条海警机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有下列行为之,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反规定使用警械武器的;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检查或者搜查人身货物物品交通工具住所或者场所的;敲诈勒索,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的;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收取费用的;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第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组织和个人对海警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海警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十条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省级海警局,是指直接由中国海警局领导,在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海警局;市级海警局,是指由省级海警局领导,在沿海省自治区下辖市和直辖市下辖区设立的海警局;海警工作站,通常是指由市级海警局领导,在沿海县级行政区域设立的基层海警机构。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者非排水的船艇筏水上飞行器潜水器等移动式装置,不包括海上石油天然气等作业平台。第十条外国在海上执法方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特别措施的,海警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对等措施。第十条本法规定的对船舶的维权执法措施适用于海上--各种固定或者浮动建筑装置,固定或者移动式平台。第十条海警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在我国管辖海域以外的区域执行执法任务时,相关程序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中国海警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决定,就海上维权执法事项制定规章,并按照规定备案......”

5、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种问题,包括语法错误、不规范的标点符号使用、句子结构不够清晰流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够完整详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第十条海警机构开展海上行政执法的程序,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第章海上犯罪侦查第十条海警机构办理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行使侦查权,采取侦查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第十条海警机构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由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第十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海警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海警机构对犯罪嫌疑人发布通缉令的,可以商请公安机关协助追捕。第十条海警机构因办理海上刑事案件需要登临检--查拦截紧追相关船舶的,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执行。第十条海警机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对海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由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海警机构执行。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未设海警机构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第十条海警机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对海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的,由海警机构在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执行;被监视居住人在负责办案的海警机构所在的市县没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级海警机构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第十条海警工作站负责侦查发生在本管辖区域内的海上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最新版2021年2月1日生效......”

6、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亟需改进,具体而言: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结构条理性不足导致流畅度欠佳,存在语法误用情况,且在内容表述上缺乏完整性。——“.....不适用快速办理依法应当适用听证程序的;可能作出十日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能涉嫌犯罪的;其他不宜快速办理的。第十条海警机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执法人员应当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在海上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十小时内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抵岸后及时补办批准手续;因不可抗力无法在十小时内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十小时内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海警机构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第十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海警机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变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本法和其他法律没有规定海警机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事项,海警机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条各级海警机构对海上行政案件的管辖分工,由中国海警局规定。海警机构与其他机关对海上行政案件管辖有争议的,由海警机构与其他机关按照有利于案件调查处理的原则进行协商。第十条海警机构办理海上行政案件时,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在海上实施将物品倒入海中等故意毁灭证据的行为,给海警机构举证造成困难的,可以结合其他证据,推定有关违法事实成立,但是当事人有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十条海警机构开展巡航警戒拦截紧追等海上执法工作,使用标示有专用标志的执法船舶航空器的,即为表明身份。第十条海警机构因海上维权执法紧急需要,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优先使用或者征用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第十条海警机构应当优化力量体系,建强人才队伍,加强教育培训,保障海警机构工作人员具备履行法定职责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提高海上维权执法专业能力。海上维权执法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第十条国家加强海上维权执法装备体系建设,保障海警机构配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船舶航空器武器以及其他装备。第十条海警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7、以下这些语句存在标点错误、句法不清、语法失误和内容缺失等问题,需改进——“.....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第章海上犯罪侦查第十条海警机构办理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行使侦查权,采取侦查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第十条海警机构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由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第十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海警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海警机构对犯罪嫌疑人发布通缉令的,可以商请公安机关协助追捕。第十条海警机构因办理海上刑事案件需要登临检--查拦截紧追相关船舶的,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执行。第十条海警机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对海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由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海警机构执行。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未设海警机构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第十条海警机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对海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的,由海警机构在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执行;被监视居住人在负责办案的海警机构所在的市县没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级海警机构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第十条海警工作站负责侦查发生在本管辖区域内的海上刑事案件。对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海上行政案件,当事人在自行书写材料或者询问笔录中承认违法事实认错认罚,并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检查笔录等关键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海警机构可以不再开展其他调查取证工作。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询问过程录音录像的,可以替代书面询问笔录。必要时,对视听资料的关键内容和相应时间段等作文字说明。对快速办理的海上行政案件,海警机构应当在当事人到案后十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

8、以下文段存在较多缺陷,具体而言:语法误用情况较多,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影响文本断句理解;句子结构与表达缺乏流畅性,阅读体验受影响——“.....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措施或者决定有错误的,有权撤销变更或者责令下级海警机构撤销变更;发现其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有权责令其依法履行。第十条中国海警局应当建立健全海上维权执法工作监督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条有下列阻碍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之,由公安机关或者海警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规定予以处罚侮辱威胁围堵拦截袭击海警机构工作人员的;阻碍调查取证的;强行冲闯海上临时警戒区的;阻碍执行追捕检查搜查救险警卫等任务的;--阻碍执法船舶航空器车辆和人员通行的;采取危险驾驶设置障碍等方法驾驶船舶逃窜,危及执法船舶人员安全的;其他严重阻碍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第十条海警机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有下列行为之,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反规定使用警械武器的;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检查或者搜查人身货物物品交通工具住所或者场所的;敲诈勒索,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的;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收取费用的;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第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组织和个人对海警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海警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十条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省级海警局,是指直接由中国海警局领导,在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海警局;市级海警局,是指由省级海警局领导,在沿海省自治区下辖市和直辖市下辖区设立的海警局;海警工作站,通常是指由市级海警局领导,在沿海县级行政区域设立的基层海警机构。船舶......”

9、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瑕疵,具体表现在:语法结构错误频现,标点符号运用失当,句子表达欠流畅,以及信息阐述不够周全,影响了整体的可读性和准确性——“.....第十条国家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在海上正在受到外国组织和个人的不法侵害或者面临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时,海警机构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包括使用武器在内的切必要措施制止侵害排除危险。第章海上行政执法第十条海警机构对违反海上治安海关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和个人,依法实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在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海警机构依照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海上生产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海警机构因调查海上违法行为的需要,有权向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海警机构为维护海上治安秩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或者继续盘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最新版2021年2月1日生效。第十条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海上维权执法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军队监察机关的监督。第十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检察机关军--队监察机关通报检举控告。对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可以通过海上报警服务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对依法检举控告或者投诉举报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十条上级海警机构应当对下级海警机构的海上维权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措施或者决定有错误的,有权撤销变更或者责令下级海警机构撤销变更;发现其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有权责令其依法履行。第十条中国海警局应当建立健全海上维权执法工作监督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条有下列阻碍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之,由公安机关或者海警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规定予以处罚侮辱威胁围堵拦截袭击海警机构工作人员的;阻碍调查取证的;强行冲闯海上临时警戒区的;阻碍执行追捕检查搜查救险警卫等任务的;--阻碍执法船舶航空器车辆和人员通行的;采取危险驾驶设置障碍等方法驾驶船舶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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